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9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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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 | 市长信箱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时间: | 2020-12-27 12:12 |
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问题类别 | 咨询 |
浏览: | 5300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听说广德市的安置房开始了办房产证,心里很激动,因在拆迁户手里买了房子,如果可以办证心里的石头就落下来了。请问水岸阳光城一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证件呢?像我在别人手里买的办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希望您能回复我一下,谢谢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0-12-27 12:20 |
回复内容: | 2020-12-27 12:20:0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回复时间: | 2020-12-28 14:5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市开发区水岸阳光城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事宜。依据《关于印发广德县城市规划区安置房显性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46号)文件规定,不动产初始登记主体为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证流程由登记主体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总证),安置户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所有安置房正在有序办理中,由原安置户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后,补交土地收益金,双方携带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到登记窗口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8日 |
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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