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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已办结)

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142664
信件来源: 市长信箱
来信人: 殷***
来信时间: 2026-03-24 21:59
处理情况: 已办结
问题类别 咨询
浏览: 9727
信件内容: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两(三)轮摩托车在我市的迅速普及,这类交通工具在为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突出的交通安全问题。无牌无证上路、非法改装、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以及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给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建议依法规范管理,并发布相应管理通告。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建议,期待我市在电动车辆管理方面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6-03-25 08:04
回复内容: 2026-03-25 08:04:3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6-03-26 15: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公安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安徽省已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广德市交管大队已部署有重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一.媒体宣传。

各属地交管中队在前期宣传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两(三)轮摩托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导向、依托媒体,表明交管部门严管的决心、整治的措施,宣传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责任,曝光涉及该类车辆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件,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上门发动。

各属地交管中队坚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并会同街道、乡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内使用或销售电动四轮车的单位、场所、人员进行上门宣传,发放告知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减少该类车辆非法上路的行为。

三.开展集中及日常整治。

(1)、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同时,有意识地收集素材,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通过媒体及时进行曝光,进一步扩大整治效应。(2)、日常整治工作,各属地交管中队根据辖区实际,在白天及夜间的不同时段,设置若干联合整治组,按照“巡逻整治为主,固定整治为辅”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德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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