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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办理新《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问题(已办结)

信件内容
信件编号: 141312
信件来源: 市长信箱
来信人: 陈***
来信时间: 2025-12-29 14:34
处理情况: 已办结
问题类别 咨询
浏览: 14631
信件内容: 您好!

旧使用证已过期,现在申请办理新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新证是从审验通过后的发证之日开始计算,还是可以接着旧证的终止日期开始接续计算?

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12-29 15:11
回复内容: 2025-12-29 15:11:4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回复时间: 2025-12-29 16:1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发改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实行审验制度,审验周期为3年。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提交申请,由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审验和换证。”若您在办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市发改委(国防动员办),联系电话0563-6028911。



广德市发改委



2025年12月29日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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