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108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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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 | 市长信箱 |
来信人: | 廖*** |
来信时间: | 2021-12-31 15:01 |
处理情况: | 已办结 |
问题类别 | 咨询 |
浏览: | 8263 |
信件内容: |
父母在广德购买的居民医疗保险;现随本人常年在合肥居住生活,两人无工作单位,持有合肥居住证。 根据广德市医保局发布的信息“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可以依据务工地、经商地、长期居住地提供的劳动合同、居住证或其它工作、生活相关材料认定。”目前想了解参保人员省内市外长期居住地就医报销相关政策。 1、请问,根据本人父母此类情况,长期居住地具体需提供哪些详细资料? 2、长期居住地认定材料需要何时提供?是住院前提供,出院时直接结算么 3、相关资料如何提供?是否需要回广德通过线下窗口提供还是线上办理。 4、提供相关材料后,后期在合肥就医是否每次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5、提供相关材料后,在合肥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感谢!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1-12-31 15:35 |
回复内容: | 2021-12-31 15:35:3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2-01-04 08:08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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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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