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十四部门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改价费〔2020〕467号)等国家及省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相关政策精神,为规范我市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及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资源管理,维护砂石土市场秩序,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草拟了《广德市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及工程建设产出剩余砂石土资源有偿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1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两种形式反馈至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kuangguanke2024@163.com。
二、如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广德市天官山路3号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1室。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广德市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及工程建设产出剩余砂石土资源有偿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并备注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联系电话:0563-6767053。
2025年3月10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十四部门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改价费〔2023〕467号)等国家及省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相关政策精神,为规范我市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及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资源管理,维护砂石土市场秩序,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广德市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及工程建设产出剩余砂石土资源有偿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0日,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异议意见0条。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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