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广德市政府重点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市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提高市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效率,根据《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文件要求,就《加快建立广德市政府产业基金若干意见》(政办〔2021〕12号)做出调整,现将《加快建立广德市政府重点产业基金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
联系电话:0563-6817163(请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工作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地址:广德市桐汭西路85号广德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czjxs2023@126.com。
广德市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
为更好发挥广德市政府重点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市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提高市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效率,根据《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加快建立广德市政府重点产业基金若干意见》。
并于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2月6日,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内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广德市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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