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城区D类危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和使用安全,结合群众家庭实际困难与意愿,根据《城市危房管理规定》和政办〔2022〕47号《关于印发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广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代拟了《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并请在信件主题注明:《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广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地址:广德市桃州路94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0日。
联系人:陈青青 电话:0563-6022863
广德市房管中心
2024年1月9日
为消除城区D类危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和使用安全,结合群众家庭实际困难与意愿,根据《城市危房管理规定》和政办〔2022〕47号《关于印发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广德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代拟了《广德市城区D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征集情况反馈如下:
| 意见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由贵单位起草的,并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广德市城 区 D 类危房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属于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制定。 | 已采纳 |
2 | 第四点职责分工中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危房收购中涉及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改为“负责对危房收购中经规划部门认定后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 | 已采纳 |
3 | 建议正文第九条增加第4点: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移交的市属国有企业D类住房及经营性用房,属于小规模不可成片开发利用的地块,凭移交材料且经调查权属明确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申请予以收储。 | 已采纳 |
4 | 针对《实施方案》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部分:“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家庭成员之间产权转让信息进行审核” 建议修改为:“负责提供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家庭成员我局无法认定,审核由你中心负责)”。 | 已采纳 |
5 | 针对《实施方案》第五条第(五)点第2.小点建议修改为“2.收购协议签订后,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协议约定先支付70%收购资金。危房收购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来源纳入城区房屋征迁项目资金保障渠道统筹。剩余30%收购资金结算需在完成土地、房屋产权证书交予注销且房屋钥匙交予拆除(净)后方可进行。被收购房屋所有权人须协助做好危房的拆除(净)中相邻关系协调工作。”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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