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广德市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政府对公共交通发展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管理,建立系统、规范、长效、稳定的扶持政策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成本约束和补偿机制,建立政府补贴公共交通服务机制,激励公交企业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保持公交行业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广德县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根据《广德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第十九条 本实施方案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如遇政策等调整因素,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修订。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广德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修订)》。
1. 已就修订印发《广德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书面征求相关市直单位意见。
2. 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相关规定,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共计公示30天,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并请在信件主题注明:《广德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广德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德市太极大道84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广德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563-6038253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7日
为促进广德市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政府对公共交通发展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管理,建立系统、规范、长效、稳定的扶持政策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成本约束和补偿机制,建立政府补贴公共交通服务机制,激励公交企业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保持公交行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广德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修订)》。并于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6日面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有效意见和建议内容。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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