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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治超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 作者: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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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1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县“查超治超”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19年3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县“查超治超”工作的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部门履责不力的问题

1.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常态化运作机制未形成

落实情况:一是县治超办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执法大队施守华、束长青充实到治超办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县治超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对查超治超情况进行总结,对治超数据进行分析,每月制作治超简报向县四大班子汇报。

2.思想认识不到位,齐抓共管局面未形成

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大督查考核,严明工作纪律。二是对交办工作督促主管部门或乡镇按期限落实。三是由商务局牵头,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配合,制定打击界祠路流动非法加油点实施方案,加强常态化管理。

3.考核机制不健全,制度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未形成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查超治超工作督查通报机制,开展督查考核工作。二是将治超考核工作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细则,与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挂钩。三是定期开展治超督查和考核通报,形成共同监管合力。

二、工作谋划不深,求精求细不足的问题

4. 部门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规范意识待增强

(1)原矿概念界定不一

落实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界定以2018年11月《致全县货运源头企业的一封信》相关要求确定禁止外运原矿。

(2)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界定不一、标准不明

落实情况:一是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经信局等拟定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认定标准,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实施定期更新机制。二是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企业因其他原因长期停产的需及时上报,同时对增补源头企业、遗失通行证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管理。三是95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中,接入专网89家,另有6家:广德腾狮钙业有限公司矿山和钙业共用1套监控;广德长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三厂、广德宏联陶瓷工艺品厂二厂已停产;广德县麻山水泥用石灰岩矿运用输送带运输,无外运货物,经研究,无需安装监控;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青岭石灰石矿矿区鼻家山石灰石矿已停产。

(3)固定卡口功能定位及货运通行证管理、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水泥沥青混凝土运输管控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落实情况:一是青岭、阳湾卡口坚持固定治超,实行逢车必检,洪山卡口开展流动执法。二是青岭、洪山卡口同时开展货运车辆通行证检查,对“证单”予以纠正、劝返,阳湾卡口因车流量过大,未开展“证单”检查工作。三是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实行稳步退出。四是由城管局制定“三车”管理方案对水泥沥青混凝土车辆进行管理。

5.超限超载车辆未得到有效管控,封闭式管理未形成

(1)超限超载车辆从有检测路段向无检测路段转移,短途驳载、避站绕行、夜间运输等逃避检查的行为仍比较突出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联合执法行动安排表,经常性开展联合夜查执法行动。二是各乡镇交通执法中队加强僻远道路巡查,同时加大错时执法力度。三是各乡镇对辖区所有农村道路进行全面式梳理和排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电警卡口,科学拟定相应的限行措施。

(2)具有超限超载检测功能的站点少,流动执法查处的车辆不能就近处理,给执法带来困难

落实情况:一是各乡镇对现有的具有超限超载检测功能的站点进行功能优化。二是改造S215治超检测站,便于流动检查中就近执法。

(3)洪山卡口启用后不久,因工程设计、地面维修、收费站建设等原因基本停用

落实情况:洪山卡口与宜兴对接,按宜兴通行时间对我县通向外省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同时开展流动治超,对“证单”不符、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监管。

(4)监控有盲区死角,全县覆盖、全时执法的治超网未有效形成。

落实情况:抓紧修复阳湾非现场卡点,根据当前车辆流走方向及周边治超情况,新建下寺出口非现场卡点一处,对东亭出口限行抓拍系统进行夜间货运车辆限行抓拍。目前阳湾非现场已修复并开始正常执法抓拍。下寺出口非现场卡点已投入执法。东亭阳岱山出省道等三条道路限行抓拍已完成施工,等待交管上级部门批复。

6.科技治超效能未发挥,威慑力不够

(1)源头企业视频监控设备存储量小,维保不及时,北斗系统利用率不高

落实情况:一是每日对所有的源头企业视频监控进行统一排查;对不在线情况进行实时反馈,督促各主管部门责成企业整改。二是制定科技治超手册,对企业货运车辆北斗不在线情况进行检查并依规处罚。同时通过北斗对涉嫌违法运输车辆进行定位、精准打击。三是对治超站点监控设备进行进一步梳理、清理,并打包由巨森公司统一维护。

(2)视频监控数据利用程度不高排查流程未固化,随意性大。

落实情况:规范科技治超检测数据排查和源头企业视频监控排查流程;每日对视频进行排查,对不在线企业交由主管部门督促恢复,对发现企业有违规操作的,当场责令改正并写情况说明上报。

(3)非现场卡点违章抓拍系统未完成安装,公安、交通未形成互联互通,联网监管手段、数据综合利用待优化。

落实情况:推进全县6处治超非现场卡口逆向抓拍设备安装及启用工作;对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推送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筛查并处罚。目前逆向抓拍系统已全部安装到位,7月底X043已开始逆向抓拍执法。10月25日后其他非现场卡点逆行抓拍正式启用。遮挡号牌推送公安处罚截止9月底已处罚170起。

三、工作落实不到位,管治实效不强的问题

7.对源头企业监管不到位,未动真格

(1)对合法源头企业未建立常态化有效的巡查机制

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结合检查工作特点,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对货运源头企业落实超限超载情况进行检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中队每月对源头企业检查、约谈不少于5家。

(2)对项目配套矿和矿山整治、复垦等监管未形成长效机制,部分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项目存在以治代采行为。

落实情况:一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整改方案,加大边采边治的强化管理。二是由各乡镇加大项目配套矿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对矿产品非法开采点、非法加工点、非法堆场打击乏力,部分移交处理的矿产品非法加工点场地未按要求整治到位。

落实情况:各乡镇摸排非法加工点、非法堆场,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整改时限,取缔非法加载点工作。

(4)对货运源头实施后续处理实效性待提高

落实情况:督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严格按《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交办制度》要求,严格落实。

8.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流动执法的实效性待提高

(1)流动联合执法会商机制不完善,联合流动检查的周密性、安全性、有效性待提高。

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流动联合执法会商机制,日常联合检查由各辖区交通、交管中队自行组织,联合夜查由交通执法大队牵头,交通、交管队员各不少于4人、执法车辆各不少于1辆,根据各中队反馈的超限车辆绕行偏远道路等非法运输行为,开展针对性打击。

(2)执法中队日常路面流动巡查对辖区重点路段流动检测随意性、盲目性较大。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相对固定的执法计划行动表,对每周、每月具体开展执法行动次数进行规定;同时根据情况,由大队及时对各中队检查工作重点进行调整。二是各执法中队要结合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三是规范各中队巡查日志,将巡查日志列入考核内容,以便大队随时督查检查并对中队工作进行及时指导。四是执法巡查车辆安装GPS设备,确保执法车辆处于监管范围。

9.对货运市场管理与引导乏力

(1)运管部门在运输市场宏观调控、行业规范发展方面引导不够,对货运经营公司管理、考核不严格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我县运输市场发展规划,严格货运市场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引导我县货运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对我县160家货运经营公司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整治规范到位。三是运管部门对2018年度货运公司超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2)车辆改装、拼装源头整治监管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市监局按照《关于印发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7〕102号)文件要求,制定车辆改装、拼装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各货运车辆生产企业或维修经营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整顿。二是各交通执法中队结合乡镇文明创建要求,对辖区内维修经营户进行不间断巡查。

(3)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未落实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超限超载失信管理。二是根据《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按季度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筛查,纳入统一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须加强的问题

10. 治超宣传形式单一,亮点不够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宣传报道。加强通讯类稿件宣传,深度挖掘我县“查超治超”亮点特色、典型经验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二是开展典型宣传。加强对基层一线治超执法人员事迹典型宣传报道,加大对超载违法等行为、超载行为的危害性等反面曝光力度。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网站等平台,通过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新闻评论等方式,加强对治超政策、相关知识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是制定治超宣传任务计划表,加强监督考核。

五、队伍管理机制不完善,作风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11.治超队伍良莠不齐,融合度不够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固定治安治超卡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二是推进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建立交通、公安联合督查机制,对治超站点工作人员进行联合督查。

12.联合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整合,执法合力没有充分发挥

(1)对联合执法人员管理缺乏手段工作合力未形成。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固定治安治超卡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每月对卡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推进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2)部分岗位人员流动过于频繁,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洪山卡口停用后所配置的17名工作人员闲置。

落实情况:一是各固定卡口工作人员原则上1年内不得调动。二是各卡口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三是洪山卡口17名工作人员实行流动治超。

(3)卡点执法人员班组内部擅自排班,个别执勤人员存在上班不签到等现象。

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1月14日、15日带班组长向县治超办写出值班书面报告。二是各班组不得擅自排班,不得缩短执勤时间。三是各卡口实行电子考勤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6021202;邮政信箱:太极大道398号交通执法大队;电子邮箱31186551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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