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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实木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10-2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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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5000套实木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2019年9月28日,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广德市组织召开了《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实木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捷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9名,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与会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在听取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后,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阶段性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715633588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5日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柏垫镇凤桥社区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柏垫镇凤桥社区,建设年产15000套实木门项目,形成年产15000套实木门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月6日,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实木门项目”经广德县发改委备案,项目编码:2017-341822-20-03-012727。

2018年9月25日,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2月1日,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对《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实木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广环审【2019】35号。

项目于2017月08月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8月完成建设,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环保投资100万,占总投资的12.5%。

4、验收范围

本次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年产9000实木门及其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平面布局变动

环评中设计危化品仓库与危废暂存间均位于厂区西北角,建筑面积均为6m2;实际建设过程中危化品仓库建筑面积12m2,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6m2。暂存场所位置的变动及面积的扩大不会增加环境污染以及环境风险,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①废水处理方案:环评中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场地限制将地埋式调整为地上式。调整前后废水处理工艺规模均未发生变动,生活废水可达标处理,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废气处理方案:环评中水性漆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再通过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胶水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再通过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底漆及其晾干废气、面漆及其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分别通过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管道合并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胶水废气、修色及其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变动后对废气的处理效率更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上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通过无名小河,最终排入花鼓河后汇入桐汭河。

  2. 废气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粉尘、胶水废气、水性漆废气。

(1)粉尘

本项目营运期开料、裁边、砂光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木粉尘,企业在2#厂房设置木工中央除尘器一套(1#厂房尚未建成,故未设置治理设施),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木工中央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4#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底漆晾干后需要对木门进行打磨处理,使得木门表面平整光滑。该工序在密闭的干式打磨房内进行,采用侧面抽风系统收集,打磨粉尘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3#排气筒高空排放。

(2)胶水废气

本项目拼板、贴皮、压板以及封边工序中均会产生胶水废气,胶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修色及其晾干废气经管道合并,汇入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

(3)水性漆废气(3次底漆、1次面漆)

项目调漆设在喷漆房内进行,底漆及其晾干废气、面漆及其晾干废气均采取微负压收集,分别通过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共2套),尾气共用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环保风机、空压机、砂光机、立钻机、镂铣机等等,声源强度不高,属中低频稳态噪声,项目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少开启门窗,房间密闭等。

②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污泥、收集的木粉尘、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打磨粉尘、化学品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清理,收集的木粉尘、木材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收集的打磨粉尘、化学品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12m2危废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90634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 废气治理设施

    ①底漆及其晾干废气、面漆及其晾干废气分别通过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管道合并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4.25%、95.89%。

    ②胶水废气、修色及其晾干废气通过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6.69%、86.96%。

    ③打磨粉尘通过一套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因废气处理装置为一体化设备,无法对装置进口进行有效取样,本次验收未对其处理效率进行核算。

    ④2#厂房木加工粉尘通过1套木工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4#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3.14%。

  2. 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废水通过地上式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对废水中CODcr、SS、氨氮、BOD5的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54.57%、71.43%、31.25%、53.89%。

  1. 污染排放情况

  1. 废气

①底漆及其晾干废气、面漆及其晾干废气分别通过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管道合并通过一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4.25%、95.89%,通过处理后,VOCs的排放能够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要求,颗粒物的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胶水废气、修色及其晾干废气通过1套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6.69%、86.96%,通过处理后,VOCs的排放能够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要求,颗粒物的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打磨粉尘通过一套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因废气处理装置为一体化设备,无法对装置进口进行有效取样,本次验收未对其处理效率进行核算,通过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④2#厂房木加工粉尘通过1套木工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4#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3.14%,通过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1. 废水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于2019年9月6日到7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2.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以及厂区西侧104m处居民点等5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3. 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污泥、收集的木粉尘、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打磨粉尘、化学品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清理,收集的木粉尘、木材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收集的打磨粉尘、化学品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12m2危废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未新建居民、学校等敏感建筑物,能够满足要求。

  1.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验收阶段颗粒物、VOCs的排放量分别为0.435t/a、0.051t/a。废气排放能够满足环评给出的颗粒物:0.785t/a、VOCs:0.094t/a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通过监测及检查,该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的各项指标都达到环评要求的排放限值,固体废弃物固定堆放,按要求及时处置并转移。即从监测角度分析,安徽省艺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实木门项目符合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置措施,确保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满足相关要求。

(2)完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机处理处置等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3)加强污水处理措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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