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以及《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工作方案》(县办〔2019〕29号)精神,现将广德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于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情况,可以申请补缴。
二、申请期限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尽快提出办理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申请受理
安置到单位的退役士兵,原单位存在的,到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原单位不存在的或无安置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材料;安排工作后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其他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仍按上述渠道申请办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档案由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档案由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广德市参保的,由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提供)。
5.填写个人申请表和个人申请办理表(在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
政策咨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桃州镇各社区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63—6055022
广德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领导组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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