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洪洋,男,广德县邱村镇白云村人,中共党员,白云村党委委员、村委委员。
彭洪洋同志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是一名光荣的退伍军人,曾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从部队退伍后,他在2018年的村两委换届时被村民推选为党委委员、村委委员。“被村民推选出来,就不能负民众所托。”这是他对自己工作的要求。在村委会工作虽然工资不高,有时还需要自己贴油钱,给年纪轻轻的彭洪洋带来一些经济压力,但是被村民选出来了,他就要求自己给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为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彭洪洋经常入户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村里务工人员比较多,若有村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彭洪洋同志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法律援助,利用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在彭洪洋的影响下,他的父母也积极支持配合儿子的工作,自觉尊法、守法,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如此,夫妻二人在认真学习后,还经常向周边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为普法宣传做贡献。
彭洪洋同志虽退役不久,参加工作还不满一年,但他为村民做得事情得到了群众交口称赞。他一家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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