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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2-02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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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7日,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在广德县主持召开了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蓝威环保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备施工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805627158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10日

通讯地址: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县新杭经济开发区,租赁生产车间9600平方米,建设30T、20T、10T、8T的熔炼炉各一台;1.5T联系熔化炉2台,0.5T、0.7T连续熔化炉各一台;15T、10T、5T、3T的保温精炼炉各2台;配套建设8套机边保温炉、12个中转包;项目建成后可具有年产8万吨铝合金液的生产加工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原名为安徽万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后于2018年3月26日通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将公司名称更改为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后因企业发展需要,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整体收购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汽车发动机缸盖生产线项目》一期项目的熔化工段。该项目一期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2017年6月23日取得了广德县环保局的环评批文(广环审[2017]81号)。

后因发展需要,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决定在已建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并于2018年5月10日取得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018-341822-32-03-011102)的立项文件。

2018年5月14日,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同年2018年9月30日取得了广德县环境和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广环审[2018]169号)。

在取得环评批复后,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12月完成设备调试。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4、验收范围

本次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范围:年产8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及其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①由于皮尔博格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强了公司管理提高了成品率,因此废铸件的产生量相较于环评阶段有所减少。因此本项目在预估的三种主要原材料(铝锭、铝板以及废铸件、浇冒口)的用量比例有所变化。主要体现再减少废铸件的用量,增加铝锭的用量。原材料发生调整后,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一套1.5T的连续熔化炉,原材料的调整不会新增环境污染,因此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了回转炉的建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依托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后外售给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减少了环境污染。

③新增8台烘包机,防止铝液直接进入到中转包中由于受冷而影响产品品质;烘包机不属于生产设备,不会新增产能,并且采用天然气为能源,新增的环境污染不大。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设置的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尾水最终排入流洞河。

2、废气

熔铸车间熔化、精炼过程中以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每条生产线上熔化、精炼废气均是分别通过熔化炉、精炼炉上两个烧嘴直接排到烟气管道内;其中扒渣工序在炉前进行,投料工序和扒渣在同一个工位,单个熔化炉(精炼炉)均在炉门口设置了废气集气罩,对开炉投料、扒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熔化、精炼在正常工作时产生的废气通过设备自身的烟气管道进行排放。

以上,熔炼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上述废气收集方式进行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熔化炉、保温精炼炉、连续熔化炉、旋转除气机、环保风机等;合理声源布置,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放置在垃圾箱中,生活垃圾以及废弃的包装边角料由环卫部门做到日产日清;设置了30平方米的一般暂存场所,对场所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暂存后综合利用处理;其中建设项目产生的铝渣委托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理的铝渣、环保灰等采用吨袋包装后直接外售给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11000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可达96.3%。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熔铸车间熔化、精炼过程中以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每条生产线上熔化、精炼废气均是分别通过熔化炉、精炼炉上两个烧嘴直接排到烟气管道内;其中扒渣工序在炉前进行,投料工序和扒渣在同一个工位,单个熔化炉(精炼炉)均在炉门口设置了废气集气罩,对开炉投料、扒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熔化、精炼在正常工作时产生的废气通过设备自身的烟气管道进行排放。

通过处理后的各项废气最大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中以及表3中废气排放标准值。

(2)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进行处理,通过验收监测结果表明,pH值、COD、氨氮、SS以及BOD等日均值指标可满足广德县新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放置在垃圾箱中,生活垃圾以及废弃的包装边角料由环卫部门做到日产日清;设置了30平方米的一般暂存场所,对场所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暂存后综合利用处理;其中建设项目产生的铝渣委托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理的铝渣、环保灰等采用吨袋包装后直接外售给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验收阶段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总量为4.21t/a、1.683t/a、26.931t/a,在环评批文总量控制范围内。

、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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