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关于2019年 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1日我局对五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0日(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697912(兼传真)
地 址:广德县县政府大楼五楼 广德县环保局项目管理科
邮 编:242200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安徽力恒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0号 2019.1.29
2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环保型农药制剂项目(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1号 2019.1.28
3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1000t/a环嗪酮产品及其中间体1000t/a环己基异氰酸酯项目(阶段性)广环验字(2019)12号 2019.1.28
4 宣城名特农牧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农牧机械配件技改项目(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3号 2019.1.29
5 广德均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阶段性) 广环验字(2019)14号 2019.1.31
二、验收批复全文: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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