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王海安同志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皖人社函〔2018〕548号),王海安同志(名单附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2018年9月21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2018年11月5日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申报职称情况 |
证书编号 |
|
名称 |
专业 |
||||
1 |
宣城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 |
王海安 |
正高级讲师 |
语文 |
ZG(17)934544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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