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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阅读次数: 作者: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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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10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芮立军传达了县委书记王庆武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代表县委巡察组向交通运输局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县委巡察办主任李焕宏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常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8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交通运输局党委及其三个副科级二级机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揭示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芮立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局党委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在队伍管理、工程建设、运输物流、行政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的政治建设乏力,党委核心表率作用发挥不够,贯彻县委“1166”工作部署举措不实,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二是党的思想建设不牢固,意识形态责任有待压实;三是党的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党的作风建设有待优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现象仍有发生,民生领域重视不够,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缺失,外出培训学习审批不严;五是党的纪律建设不严,对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宣传不够,对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六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仍需努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重点岗位、环节、领域权力监督制约不力;七是巡视整改仍需常抓不懈,整改力度有待加强。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芮立军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好选人用人关,着力打造一支思想正、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的交通运输队伍;三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关注回应社会舆情,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能量;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制度建设,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建设资金合规使用、安全运行;五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严防“灯下黑”。

    李焕宏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巡察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交通运输局党委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彭常国表示,交通运输局党委将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照单全收、全面接受,并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要求,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一一“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大发展。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陈孝兵、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委纪检组组长刘可新、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下属单位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近三年退休的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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