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机“安家难”、“看病难”问题,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进农业生产全面和全程机械化,2018年省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安排我县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大院)建设项目,根据“采用项目申报、公开竞争立项方式。”的分配原则,现将该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予以公告。
一、项目数量及资金
拟建设小型农机大院2个,每个补助资金5万元。
二、项目资金投向
项目资金支持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大院)机库棚、维修车间、烘干库棚、展示展销功能区等固定设施建设以及信息化管理、教育培训等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机库棚建设:不少于200平米(半封闭或全封闭库房,地面硬化);
(二)维修车间建设:不低于25平米,有必要的维修工具和维修人员;
(三)烘干库棚建设:根据烘干机实际用房需求建设,周围场地需硬化,满足谷物堆放需求;
(四)教育培训及信息化管理设施设备建设等。
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性实施以上建设内容,但2018年投入该项目建设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且项目建成后须达到以下评价指标要求。
四、评价指标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达到满足当地主要粮油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的能力:各类动力机械不少于10台,作业量不少于2000亩,具有维修保养、信息化管理、机具停放、培训及办公等基础设施设备和场所。
五、申报单位
本县注册成立满1年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六、分配原则
项目申报采用公开竞争立项方式,由该项目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2个申报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点。
七、建设要求
该项目建设要求于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届时根据项目建设评价指标及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八、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于2018年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农机管理局申报,申报时须携带以下有效材料及复印件:
1、合作社营业执照;
2、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合作社社员登记表;
4、合作社机械登记表及相关行驶证复印件;
5、合作社土地使用相关证明资料;
6、合作社基本情况介绍;
7、银行开户许可证;
8、申报表一式两份。
申报咨询及联系电话:0563-6045335;联系人:马泽棚。
广德县农机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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