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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林业局杨滩森林派出所:移诉一起滥伐林木 刑事案件

阅读次数: 作者: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7-22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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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滩森林派出所移送起诉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2018年1月17日,杨滩森林派出所接群众匿名电话报警称,吴某将其位于杨滩镇金阳村包村六组“高家岭冲南”的山场的林木砍伐了,请求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吴某为与刘某合伙在自己山场上种植茶叶,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11月初至12月份雇工将自己山场上的林木砍伐。经鉴定,该山场被滥伐林木幼树达5000余株。吴某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雇工擅自将其经营的山场林木予以采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数量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等待吴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杨滩森林派出所: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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