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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司法局创新援助方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阅读次数: 作者: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4-20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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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逐年递增,为提升服务实效,广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改进援助方式方法,实现案件办理“快、简、详、细”。
    一是“快”速启动,迅速应援。广德县法律援助中心降低门槛,简化条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了解当事人交通事故案情和审核相关条件后,对符合援助条件的24小时内启动援助程序。同时借助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开辟法律援助窗口的优势,提供宣传和咨询服务,必要时援助律师参与交通事故的调解,实现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当事人需要援助的,第一时间指派援助律师或者由援助中心律师亲自办理,多渠道实现同类案件的快速介入,帮助当事人维权。
  二是“简”化程序,提升效率。援助律师立足于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主体,全面考虑当事人的情况,帮助当事人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一般情况下,按照“能调则调、诉调结合”的原则,首先争取通过调解途径妥善解决案件纠纷,协商化解分歧并达成调解协议,最大程度节约司法成本和减轻当事人诉累。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合理选择诉讼程序,防止矛盾再升级,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详”实证据,保障权益。在收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律师及时会见当事人及其家属,深入了解案情,掌握当事人的需求和意愿。进入证据材料整理阶段后,由当事人配合律师准备有关证据材料,及时到交警大队调查了解情况,整理核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系列证据材料。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程序帮助申请司法鉴定,并按鉴定意见进行相关项目的赔偿认定;同时对复杂、疑难的案件承办律师走访事故现场、当事人所在单位等场所,调取和固定人证、物证,尽量掌握充足详实的证据,保障诉讼有利地位。
四是“细”致服务,温情暖心。交通事故的受害一方往往在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心理因素难免产生一些波动,思想上也往往难以接受身体致残的现实。援助律师通过积极为其争取物质上的赔偿,同时耐心做好心理安抚工作,引导其走出心理阴影。律师在接受法援指派后,合理依据标准,认真计算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赔偿项目,针对机动车肇事引发的交通事故必要时先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最大程度维护受害方的权益,以确保受援人得到及时足额的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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