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一次公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新杭经济开发区位于广德新杭镇,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10]350号文“关于同意筹建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同意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比照省级开发区筹建,建成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能力较强的产业集聚区,主要发展金属深加工、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等产业,规划面积按4.0平方公里控制,截止目前已完成建成区为2.6平方公里。
根据《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为:215省道广宜公路新杭至流洞段西侧区域,百家冲水库下游流洞支河以东区域,规划面积约为3.2km2。
为减缓开发区在先前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开发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相关要求,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因此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本单位开展本次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金尚民
联系电话:159562804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2幢6楼1-60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8996163
邮 箱:aherc@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区域规划分析,跟踪回顾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工作目的:
通过跟踪评价,了解开发区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按照“环保优先”、“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通过调整、改进、完善其发展规划,促进开发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主要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制约开发区规划修编的主要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陆生生态、地表水和地下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4)分析开发区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6)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开发区的产业准入条件、负面清单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等现状的满意程度、对区域开发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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