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件橡胶制品、混炼胶及橡胶胶辊项目;
(2)项目地址:广德涵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位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0°53"3.79",东经119°28"11.96"。。项目租赁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加工中心、磨床、车床、半自动双组硫化机、密炼机、滤胶机等生产检测设备,进行各类硅橡胶胶辊的生产制作、机械加工,设备制造,达产后可形成8000万件橡胶制品、混炼胶及橡胶胶辊的生产能力。
二、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炼胶、成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此外还包括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炼胶、成型工段未收集的废气及打磨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
经空气影响预测可知,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小时浓度贡献值较小,与背景值叠加后,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次项目全厂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无量溪河。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主要工业噪声源对厂界噪声影响值有较大影响,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其中,边角料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收集后,置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评价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所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大部分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请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和有关单位,调查的对象主要是项目涉及区域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
(2)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广德涵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军兰
联系方式:13818963502
评价单位: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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