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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名牌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4-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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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发挥品牌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中的重要引领作用,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安徽名牌,持续增加品牌供给,促进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国发〔2012〕9号)和《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办法》(皖政办〔2017〕99号),省质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安徽名牌评定工作,并制定了《2018年安徽名牌申报推荐指南》(附件)。请各市局、省直管县局根据《指南》要求,按照本地区推荐名额,认真做好2018年度安徽名牌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2018年度安徽名牌申报推荐指南

 

 

 

2018年2月5日

 

 

附件

2018年度安徽名牌申报推荐指南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2018年度安徽名牌申报类别分为产品、服务两类,产品类应明确申报的具体规格型号,服务类应明确具体的服务项目。

(一)安徽名牌产品认定范围及重点领域

在机械、汽车及零部件、食品、轻工、化工、建材、电子信息、农业、医药、冶金、纺织等传统行业开展认定的基础上,着重围绕《中国制造2025》,按照“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的方针,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高端装备。重点在高端装备、智能终端、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及新材料、信息技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云计算和软件、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器材、绿色有机食品加工等领域培育名牌产品。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广,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品牌的技术含量,更多培育体现我省研发实力的先进制造业产品,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二)安徽服务名牌认定范围及重点领域

为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服务品牌建设步伐,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今年安徽服务名牌在服务业全领域开展评定。围绕全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在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信息技术、检测认证、电梯维保、市政保洁、会展、旅游度假、健康养老、家政、文化体育、餐饮、居民和家庭服务等行业中筛选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服务项目予以重点培育,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运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建立适应行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到申报项目,并有效运行。农业按产品标准或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其他制造业通过ISO9001认证或国际通行相关认证;服务业建立完善服务标准和管理体系,并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商业零售、餐饮等行业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

3.具有先进可靠的基础设施和运营条件,申报项目采用先进技术标准,质量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一二产业实物质量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市场评价好;服务业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处理、反馈及时,申报项目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3.市场竞争力较强,经营业绩、综合效益处于省内领先地位。申报项目在省内同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年营业额、业务量或纳税额居全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第一产业申报产品2017年销售额不少于2000万元;第二产业申报产品2017年销售额不少于4000万元,高新技术产品不少于3000万元。对工艺技术领先、细分市场占有率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国家重点新产品等重要创新成果并形成批量生产的产品,省内外知名的传统特色产品、公益性突出的服务项目,以及扶贫开发、少数民族聚居地申报项目,适当降低门槛,但需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4.重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拥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申报项目的注册商标和核准使用范围一致,相关权利在有效期内,无争议。商标主体发生变更或商标许可使用时,应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完善相关程序;适应消费升级、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运营模式创新。

5.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科学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先进的组织文化,信用记录、社会形象良好。设立质量品牌管理部门,配置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改进、管理提升活动,提炼出有自身特色的改进案例、品牌故事。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申报:

1.存在商标权纠纷,或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应获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而未获得的;

3.2015年以来,在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巡查、暗访)中存在不合格或严重问题的,出口商品因质量问题发生国外通报、索赔事件的;

4.2015年以来,因质量、环保、产业政策和知识产权、商业信誉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或职业病危害事故(件),或有较多较大投诉、媒体曝光负面事件,经查证属实的;

5.2015年以来,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例如:申报单位有单位行贿罪记录,或主要负责人有犯罪记录等;

6.2015年以来,申报单位在安徽名牌申报、复评过程中被发现弄虚作假的。

三、各地推荐名额

同一申报单位本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为促进各级质监部门从严初审把关、精心组织推荐,提高申报质量及工作效率,本年度安徽名牌申报继续实行限额推荐。各地区推荐名额根据2017年各地GDP数据,结合2017年底各地注册商标有效存量设定,具体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今年安徽名牌申报采用纸质材料、光(优)盘、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第一、二产业申报单位填写《安徽名牌产品申请表》,第三产业申报单位填写《安徽服务名牌申请表》,并按表格中“填报指南”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填写中如有问题,可向各市、直管县局质量科(处)咨询。

同时,将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生产经营现场、质量检验控制、研发创新及品牌推广活动等视频、图片拷入光(优)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网上申报的信息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有关要求另行专文部署。

(二)省局将根据201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对申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各市、省直管县局负责具体指导申报单位按省局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实施初审,经市局、省直管县局出具推荐意见后,于6月10日前统一上报省局质量处。

省属国有企业可通过省国资委有关处室申报,由其实施初审、推荐后,于6月10日前报送省质监局质量处。

(三)申报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ahqi.gov.cn/,进入质量管理处子站“办事指南”,下载《2018年度安徽名牌申报表格》。

五、其它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深入调查指导。为提高申报工作的有效性,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旅游、统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收集掌握本地区各类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商标注册情况,对照认定范围和条件,认真梳理排查,本着自愿申报、不增加申报单位负担的原则,组织发动本地区企事业单位申报。要以安徽名牌申报为抓手,转变观念、拓宽视野,主动接触新业态、新领域,引导企业注册商标、强化管理,以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争创一批的梯队理念,在更大范围培育一批优秀品牌,促进品牌经济大发展。

(二)认真开展初审,择优推荐上报。各市局、省直管县局(或省国资委)要对照本指南设定的申报条件认真开展初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申报项目的符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就申报单位规模、税收、环保、诚信等情况,征求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意见。为确保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规模实力和基本的质量保证能力,各市局、省直管县局(或省国资委)应组织对拟推荐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充分了解其基本情况。要突出本指南所列的重点领域,择优进行推荐。对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药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产品,以及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产品,应从严把关、谨慎推荐。对没有各市局、省直管县局(或省国资委)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惩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申请表中的《申报安徽名牌承诺书》(附件2),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申报材料中的销售量、销售额、经营业绩指标以及各项证实性材料等,应确保真实、准确。省局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审查,对重要指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并纳入质量信用不良记录。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地区,省局将下调该地区2019年度推荐名额。对资格审核中发现较多问题的地区,在2017-2018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酌情扣分。

(四)严明工作纪律,禁止搭车收费。参与安徽名牌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保守申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以律己、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价。安徽名牌申报、推荐和评定活动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各相关单位不得变相搭车收费,不得强行提供有偿咨询、服务。申报单位有权拒绝和抵制上述活动,并及时向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质量处)反映。

联系人:龚治国电话/传真:(0551)63356103

凌梦雅电话/传真:(0551)63356153

电子信箱:gzhiguo001 @163.com

 

附件:1.2018年安徽名牌申报各地区推荐名额

2.申报安徽名牌承诺书

 

 

 

 

 

 

 

 

 

 

 

 

 

附件1

2018年安徽名牌申报各地区推荐名额

 

序号

地区

推荐名额

1

合肥

50

2

淮北

12

3

亳州

14

4

宿州

20

5

蚌埠

25

6

阜阳

22

7

淮南

12

8

滁州

27

9

六安

18

10

马鞍山

27

11

芜湖

32

12

宣城

20

13

铜陵

16

14

池州

12

15

安庆

25

16

黄山

12

17

广德

3

18

宿松

3

 

 

 

 

 

 

 

 

 

 

 

 

 

 

 

 

 

 

 

附件2

申报安徽名牌承诺书

 

1. 本单位自愿申报安徽名牌。

2. 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各项材料真实可查。

3. 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安徽名牌评价工作。

4. 申报材料以统一格式编制,按规定程序通过各市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或省国资委)初审、推荐后报送。

5. 积极配合资格审核、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异议调查、颁证表彰、跟踪分析等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各项工作,接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销售额、出口额、纳税额等)进行公示。

6. 拒绝和抵制各种无明确法规政策依据或以盈利为目的的乱评比、乱排名等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各级质监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申报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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