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广德县城南片区CN-17-08地块(原用地代码为D2-17)规划条件于2015年3月27日出具( 广2015规条字007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代码为B1,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5%,绿地率大于等于13%。开发企业因市场原因申请对规划条件进行调整,由原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调整后用地性质符合《广德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皖政〔2015〕101号)、《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建房〔2017〕98号)等法律文件要求,将该地块规划条件中相关指标调整如下:用地性质商住用地(用地代码BR,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45米,建筑退让E6米、S5米、W5米、N5米,停车泊位符合《广德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6日
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公示
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调整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也可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异议或申请,该公示直接转为告知。
意见受理地址:广德县兰馨大厦城乡规划局
意见受理电话:6022289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1、关于CN-17-08地块规划条件调整的函;
2、《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58号);
3、县房管局出具的《广德县商品房库存情况分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