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积极推动“1+3+N”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于近日成立工商旅游分局,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式,将工商的专属职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场监管中,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1+3+N”旅游管理体制即:“1”是综合协调性强的旅游管理机构,“3”分别是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所,“N”是各部门职能相互包容衔接的各种旅游发展制度。工商旅游分局的设立,首先为消费纠纷化解提供快速解决通道,对于消费者投诉、举报、反馈的问题,能做到及时反应、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工商旅游分局还将联合其它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涉旅企业、重要涉旅购物场所进行统一监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着力塑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旅游环境。该县借工商旅游分局成立之势,将以全县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手段,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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