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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杭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杭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医药、食品、生物软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12-1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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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杭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杭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医药、食品、生物软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242200)

项目名称:安徽杭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医药、食品、生物软包装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

建设单位:安徽杭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投资3500万元,该项目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3300m2;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室等。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在吹膜、搅拌、印刷、复合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挥发的成分主要为油墨及AB胶调配所需稀释剂的挥发。

本项目PE粒子、PP粒子热分解温度高于280℃。且项目热熔温度约为260℃,低于塑料粒子的分解温度,因此废气产生量较少。塑料粒子由于熔体形态、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比表面积大幅增加,原先被包裹在熔体中的残留单体及低聚物等在挤出过程中以废气形式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合成工序,在热熔和挤出时产生的极少量苯乙烯等不作定量分析,其发生比例和操作温度、原料性能等诸多因素有关,较难进行准确定量计算。根据同类型环评资料,吹膜废气的排污系数为0.22kg/t 原料(按投加量计)。项目PE粒子、PP粒子总用量为2500t/a,则相应的VOCs产生量约为0.55t/a。

本项目印刷过程中由于印刷机高速运转发热会使得油墨中的有机溶剂挥发到大气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将使用10t/a的油墨,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和本项目物料的实际使用量计算VOCs排放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通过计算可得,本项目印刷工序VOCs的产生量为0.0035t/a。

另外油墨所需稀释剂乙酸乙酯、丁酮、异丙醇按全部挥发计算,乙酸乙酯、丁酮、异丙醇年使用总量为11t/a,则乙酸乙酯、丁酮、异丙醇产生量分别为:5t/a、3t/a、3t/a。

本项目在复合工段会有有机废气(VOCs)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使用AB胶时需与稀释剂乙酸乙酯按照2:1的比例进行混合,AB胶年使用量为20t/a,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占原料的2%,则复合废气产生量为0.4t/a。

另外,稀释剂乙酸乙酯年用量为10t/a,乙酸乙酯按全部挥发量计算,则乙酸乙酯产生量为10t/a。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车间进行密闭,在吹膜、搅拌、印刷以及复合工序这几类产生废气的工段的上方设置集气罩(风量为15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5%计),收集后1套经活性炭吸附塔+低温等离子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处理效率按95%计),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则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1.04t/a,排放速率为0.22kg/h,无组织排放量为1.098t/a,排放速率为0.23kg/h

根据预测数据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以厂区周边设置50m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t/a,项目拟新建一个容量4m³的化粪池对项目区域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预处理后通过4t/d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项目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轻微,对无量溪河的水质产生的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是复合机、印刷机、搅拌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每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约为7.5t/a,生活垃圾放置在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做到日产日清。

(2)污泥:项目年产生量约为0.1t/a,定期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

(3)边角料:项目在分切、制袋等工段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年产生量为15t/a,回收后利用。

(4)废包装桶:项目产生的用于回收用途的油墨桶、胶水桶约为0.5t/a;根据环函[2014]126号文《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据此可知,项目产生的用于原始用途的清洗剂桶、油墨桶、胶水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废品库定点堆放,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清洗剂桶、油墨桶、胶水桶的临时存放地做好防渗漏、防雨淋和消防等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废活性炭:按100kg活性炭吸附30kg有机废气计算,吸附物料27.9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93.9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废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有关部门意见:广德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备案(2017)102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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