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县森奥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242200)
项目名称:广德县森奥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广德县邱村镇祥凌村
建设单位:广德县森奥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于广德县邱村镇祥凌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建设(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60m2)及设备安装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00m2。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生产设备以及其它附属设备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该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对纳污水体汭河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原材料在粉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抽风装置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和在车间内少量无组织排放。因此拟建项目废气对周围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造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抽风装置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和在车间内少量无组织排放。因此拟建项目废气对周围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物质锅炉焚烧生物质颗粒燃料,排放的废气经过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拟建项目对周围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油烟废气由集气罩集中经过净化效率不低于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外接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为烘干机、粉碎机、自动颗粒成型机运转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选产生的废原材料、不合格产品、职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原材料料屑、边角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可研报告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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