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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1-0015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日期: 2024-01-22
发文字号: 政办〔2024〕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1-0015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日期: 2024-01-22
发文字号: 政办〔2024〕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办〔20243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的实施意见

 

为抢抓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建设机遇,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切实将我市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大力引客入广,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制定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打造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为主抓手,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规范有序、创新赋能,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基本原则,以打造“10000个民宿床位、50家精品民宿、100家企业乡村会客厅为总目标,注重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农民增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全力推动民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重点举措

(一)坚持示范带动。选取村民意愿较高、基础条件较好、闲置资源较多的自然村,首批示范打造太极洞桃园村、卢村乡笄山村和甘溪村、东亭乡高峰村、柏垫镇茅田村、杨滩镇燎琳村、四合乡宏霞村等7个民宿集聚村。结合和美乡村示范村、康养村等建设,整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民政、文旅等涉农资金,重点建设示范村基础设施。引进2-3乡村运营师”“民宿合伙人等专业团队,按照运营前置要求,选取部分示范村实施整村运营,着力打造民宿村样板。(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坚持逢建必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乡村民宿。乡村民宿应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规定,对民宿集聚区内自行新(改)建的农户,属地政府免费送设计到户,为农户建造民宿提供满意方案。民宿业主应按图施工,如施工过程中须变更,须完善变更程序。项目建成后,经市民宿办验收合格、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责任单位:文旅局、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三)优化证照办理。进一步优化乡村民宿开办条件流程,切实落实相关公共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乡村民宿开业前必须按程序完成工商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行业许可等证照办理。(责任单位:文旅局、数据资源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四)鼓励农户发展民宿产业。支持农户通过新(改、扩)建自有住房发展民宿,有序推进一宅两院模式。支持示范村民宿,通过多户联营的方式扩大经营规模。(责任单位: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五)鼓励村集体参与民宿产业发展。鼓励村集体统一收储闲置宅基地,再以入股、出租等形式进行流转,激活农村闲置资源参与民宿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连片发展民宿。(责任单位: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六)盘活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产业。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结合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发放房屋经营权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租赁、联营等形式,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民宿产业引导有实力的建筑业、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民宿产业开发运营,通过租赁、联营等方式,依法盘活闲置工厂、校舍、农房等资源,试点建设设施布局具备乡村康养、旅居接待功能的企业乡村会客厅。(责任单位:文旅局、招商合作中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房管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提升民宿产业特色水平。制定广德市精品民宿评级办法,从环境建筑、设施设备、服务接待三方面综合评定银牌级、金牌级、白金级民宿。引导民宿突出建筑风格,优化房间装饰,提升创意设计,着力打造一宿一特色。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整体推进民宿+”产品,大力推动特色农产品进民宿。(责任单位:文旅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八)培育民宿管理人才。实施民宿旅游培训计划,着力孵化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民宿主、民宿管家等专业人才。举办民宿管家技能大赛。依托零工市场平台,归集市内民宿服务人才队伍,逐渐形成民宿创业服务体系,为民宿企业提供应急服务。筹建广德市民宿协会,对接省民宿协会专家资源,为民宿主提供交流平台。(责任单位:文旅局、人社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九)加大资金奖励力度。自本文件发布后,对符合报建程序并通过验收且证照齐全的农户改扩建民宿前100户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年度评定为银牌级、金牌级、白金级精品民宿分别予以一次性3万元5万元8万元补助;针对农户投资兴办且首次达到限上民宿企业,按照每个床位数补助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文旅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民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抓总,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乡村民宿发展工作机制。市民宿办加强统筹协调、检查督促,促进乡村民宿依法规范经营。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规范引导和服务监督。

(二)强化政策支持。鼓励乡村民宿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将乡村民宿纳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公务接待、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强化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民宿项目可享受文旅贷支持。

(三)强化标识管理。统一设计制作乡村民宿标识已经综合验收并证照齐全的乡村民宿,可在市文旅局领取乡村民宿标识,在经营场所悬挂或标示证照不全的乡村民宿,不得擅自使用该标识。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民宿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经验,加强民宿品牌营销推介。开展民宿业发展领域的政策法规辅导、改革创新总结评估、典型典范提炼推广等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民宿业发展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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