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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1906-0004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19-06-12
发文字号: 政办秘〔2019〕57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关于调整我县徽采商城零星小微工程类项目适用范围及采购方式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1906-0004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19-06-12
发文字号: 政办秘〔2019〕57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关于调整我县徽采商城零星小微工程类项目适用范围及采购方式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提升采购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零星小微工程类项目在徽采商城·广德平台适用范围及采购方式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1.10万元(含)至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交通公路、装修装饰等施工类项目。

2.2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两类监理工程服务类项目。

二、采购方式:

1.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交通公路、装修装饰等施工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以内的项目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预算在20万元(含)至50万元以内的项目原则上采用竞价采购方式。

2.建设工程、市政公用两类监理工程服务类项目预算在10万元及以下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预算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以内的工程服务类项目原则上采用竞价采购方式。

3.鼓励10万元以下的零星小微工程类项目进入徽采商城·广德进行交易,县直单位径送广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登记审核通过后,自行组织实施;乡镇范围内按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仍按政办秘〔2018141号文件执行。

附件:广德县徽采商城·广德零星小微工程类项目适用范围和采购方式一览表

 

 

 

2019612

 

 

 

附件

 

广德县徽采商城·广德零星小微工程类项目

适用范围和采购方式一览表

 

广德县徽采商城·广德零星小微工程类项目适用范围和采购方式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限额范围

交易方式

1

建设工程类项目

10万元以下

县直单位项目径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登记审核,自行组织实施;乡镇项目按本乡镇制定文件执行。

2

10万(含)至20

徽采商城·广德直接采购

3

20万(含)至50

徽采商城·广德竞价采购

4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两类监理服务

10万以下

徽采商城·广德直接采购

5

10万(含)至20

徽采商城·广德竞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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