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1911-00075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文机关: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体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发文字号: | 政办〔2019〕16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广德市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1911-00075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
发文机关: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主体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
发文字号: | 政办〔2019〕16号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广德市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广德市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4日
广德市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
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增长及社会和谐发展,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农业发展银行广德市支行、工商银行广德市支行、农业银行广德市支行、中国银行广德市支行、建设银行广德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德市支行、徽商银行广德市支行、广德农村商业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广德市支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德市支行、广德扬子村镇银行。
2019年新设机构待2020年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一)新增贷款额。以银行业金融机构2019年全年完成新增贷款预期目标比例为考核依据。
(二)新增两区两园贷款额。以201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新增两区两园企业贷款额为考核依据。
(三)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2019年全年完成新型政银担合作预期目标比例为考核依据。新型政银担业务统计范围为“4321”“政银担”“劝耕贷”、“道德贷”等具备风险分担机制的业务。
(四)“税融通”等以纳税信用等级发放的信用贷款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2019年全年累计新增“税融通”“云税贷”“纳税e贷”等业务贷款额为考核依据。
(五)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以银行业金融机构2019年末小微企业贷款相较2018年末增速为考核依据。
(六)涉农贷款增速。以银行业金融机构2019年末涉农贷款余额相较2018年末增速为考核依据。
特别加分项:新增不良贷款核销额作为特别加分项计入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由市金融服务中心会同市考核办、经开区管委会、市人行、银保监局广德监管组组织实施。市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指标完成情况,结合考核细则计算出综合得分,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考核结果作为通报表彰依据。
2.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有关数据以市人行金融统计综合信息监测系统和相关统计监测报表及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局广德监管组监管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3.考核工作于2020年3月底前结束。
(二)考核要求
1.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取消考核资格。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年度存在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分:
(1)在宣城市本系统新增贷款数额未进入前三名的,扣5分;
(2)新增贷款预期目标完成比例低于 85%,新型政银担业务预期目标完成比例低于75%,未完成银保监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的,单项扣5分,均未达到的扣15分;
(3)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每被通报一次,扣0.5分;
(4)在公共服务单位考评或机关效能建设评比中排名后三位的,扣10分。
3.考核结果通报各机构上级单位。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结果,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年度考核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2.对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当年在税收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经市政府会议研究给予颁发“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度。
(二)本办法由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广德市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细则
附件 广德市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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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审核单位 |
评分标准 |
贷款 新增 情况 |
1 |
新增贷款额 |
3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市人行 |
按照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完成100%得30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 |
2 |
两区两园企业贷款额 |
2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市人行 开发区管委会 |
设置基础分为10分,年新增(减少)两区两园企业贷款每2000万元得(扣)1分,得(扣)满10分为止;具体数据以开发区管委会确认为准。 |
|
3 |
新型政银担合作 |
2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按照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完成100%得20分;每超额完成10%加1分,加满10分为止。政策性银行得10分基础分 |
|
4 |
“税融通”等信用贷款业务 |
1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按照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完成100%得10分;每超额完成20%加1分,加满5分为止。政策性银行得5分基础分 |
|
增速情况 |
1 |
小微企业贷款增速 |
1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银保监局广德监管组 |
功效系数法测算。 |
2 |
涉农贷款增速 |
1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市人行 |
功效系数法测算。 |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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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加分项 |
新增不良贷款核销额 |
市金融服务中心 市人行 银保监局广德监管组 |
年新增不良贷款核销额每1000万元加1分,加满20分为止。 |
注:功效系数法测算公式为:[(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60+40]/100*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