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011-0027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文机关: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体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1-08 | 发布日期: | 2020-11-08 |
发文字号: | 政办〔2020〕75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广德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7673 /202011-00271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
发文机关: |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主体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11-08 | ||
发文字号: | 政办〔2020〕75号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广德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关于印发广德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办〔2020〕75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金融机构:
《广德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德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增长及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广德市支行、工商银行广德市支行、农业银行广德市支行、中国银行广德市支行、建设银行广德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德市支行、徽商银行广德市支行、广德农村商业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广德市支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德市支行、广德扬子村镇银行。
2.立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新力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当年新设机构次年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设置总量指标、增量指标、业务开展情况三项指标,分值共计100分;同时设置特别加分项,具体指标视情况而定。
1.总量指标
主要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年末存贷款加权增速为考核依据。
2.增量指标
(1)新增贷款额。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完成新增贷款预期目标比例为考核依据。
(2)新增两区两园贷款额。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两区两园企业贷款额为考核依据。
(3)小微企业贷款。以小微企业当年同比增速和在贷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情况为考核依据。
(4)涉农贷款增速。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年末涉农贷款余额相较上年末增长情况为考核依据。
3.业务开展情况
(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全年完成新型政银担合作预期目标比例为考核依据。新型政银担业务统计范围为“4321新型政银担”“劝耕贷”和“道德贷”等具备风险分担机制的业务。
(2)银税互动业务。“税融通”等以纳税信用等级发放的信用贷款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全年累计新增“税融通”“云税贷”“纳税e贷”等业务贷款额为考核依据。
4.特别加分项:考核设置特别加分项,具体指标视情况调整。
(二)立诚担保
指标分值(100分):以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和新型政银担当年累计发生额为考核依据。
(三)新力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指标分值(100分):以当年累计转贷金额及年度资金周转率为考核依据。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由市金融服务中心会同经开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广德市支行、银保监局广德监管组组织实施,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指标完成情况,结合考核细则计算出综合得分,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考核结果作为通报表彰依据。
2.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有关数据以人民银行广德市支行金融统计综合信息监测系统和相关统计监测报表及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局广德监管组监管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3.考核工作于次年3月底前结束。
(二)考核要求
1.当年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金融机构,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2.各金融机构考核当年存在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宣城市本系统新增贷款数额未进入前三名的,扣5分;
(2)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预期目标完成比例低于 85%,新型政银担业务预期目标完成比例低于75%,未完成银保监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的,单项扣5分,均未达到的扣15分;
(3)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每被通报一次,扣0.5分;
(4)在公共服务单位考评或机关效能建设评比中排名后三位的,扣10分。
3.考核结果通报各机构上级单位。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年度考核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2.对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当年在税收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经市政府会议研究给予颁发“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3.立诚担保和新力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指标考核得到满分的,可视情况颁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年度具体考核内容及细则由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解释。
附件:1.广德市2020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细则
2.2020年度立诚担保及新力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细则
|
附件1 广德市2020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细则 |
|
||||||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审核单位 |
评分标准 |
||||
1 |
总量 |
存贷款加权增速 |
15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设基础分10分,每高于(低于)全市平均增速1%,加(扣)1分,加满5分为止(扣完10分为止)。 |
|||
2 |
增量 |
新增贷款额 |
25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按照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完成100%得20分;每超额完成10%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
|||
3 |
两区两园企业新增贷款额 |
10 |
市金融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 |
设置基础分为10分,年新增(减少)两区两园企业贷款每2000万元得(扣)1分,得(扣)满5分为止;具体数据以经开区管委会确认为准。 |
||||
4 |
小微企业贷款 |
15 |
宣城银保监分局、广德监管组 |
小微企业贷款得分=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得分+小微企业在贷户数得分。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得分=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全市贷款平均增速*10分;小微企业在贷户数得分=小微企业在贷户数/上年小微企业在贷户数*5分,得分最高不超过基础分的1.5倍。 |
||||
5 |
涉农贷款增速 |
10 |
市人行、市金融服务中心 |
功效系数法测算。 |
||||
6 |
业务 开展 |
新型政银担 |
15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按照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完成100%得10分;每超额完成10%加1分,加满5分为止。政策性银行得10分基础分。 |
|||
7 |
银税互动贷款 |
1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按照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完成100%得10分;每超额完成20%加1分,加满5分为止。政策性银行得5分基础分。 |
||||
合计 |
100 |
|
||||||
8 |
特别加分项 |
新增不良贷款核销额 |
10 |
|
年新增不良贷款核销额每1000万元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
|||
9 |
疫情期间利率在LPR及以下贷款总额 |
10 |
|
功效系数法测算。 |
注:功效系数法测算公式为:[(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60+40]/100*分
附件2:
2020年度立诚担保及新力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细则
序号 |
机构 |
指标 |
权重 |
审核单位 |
评分标准 |
|
1 |
立诚担保 |
存量 |
融资担保在保余额 |
4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当年年末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到9亿元及以上的,得满分40分;否则不得分。 |
2 |
增量 |
新型政银担当年累计发生额 |
6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当年累计发生新型政银担业务超7.5亿元的,得满分60分;否则不得分。 |
|
3 |
新力金融服务中心 |
当年累计转贷金额及年度资金周转率 |
100 |
市金融服务中心 |
当年累计开展转贷业务达7亿元的,年度资金周转率不低于20次,记100分;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