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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03-0009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机关: 市教体局 主体分类: 科技、教育
成文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3-09
发文字号: 广教体办〔2021〕5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广德市智慧课堂教学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103-0009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机关: 市教体局
主体分类: 科技、教育
成文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3-09
发文字号: 广教体办〔2021〕5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广德市智慧课堂教学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广德市智慧课堂教学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学区)、直属单位

现将《广德市智慧课堂教学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202139

(此件公开发布)

   

广德市智慧课堂教学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智慧课堂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智慧课堂教学设备的效益,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如下智慧课堂教学应用管理办法,请严格执行。

一、学校管理

1.学校应优先选派认真负责、信息技术素养高、有奉献精神的教师担任智慧课堂任课教师。

2.学校需给予智慧课堂任课教师全方位支持,提供指导、帮助、培训和学习机会。

3.学校需制定智慧课堂课时认定方案,鼓励、激励教师积极主动投入到智慧课堂教学工作。

二、教师应用

1.任课教师应利用智慧课堂教学系统进行常态化教学,使用率不低于50%

2.智慧课堂教学系统必须与省资源平台互联互通,任课教师需将智慧课堂上课数据及时推送至省资源平台,并指导学生将学习数据推送至省资源平台。

3.课前,任课教师需推送预习资源至本班各学生学习平板,引导学生进行自主预习。

4.课中,任课教师应利用智慧课堂教学系统开展互动教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5.课后,任课教师利用智慧课堂教学系统的实时互动、大数据分析等功能,针对各类学生推送个性化精品资源,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克服难点、提升能力。

三、绩效考核

1.学校应加强对智慧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定期开展指导、检查和考评工作。落实智慧课堂任课教师课时待遇,并纳入绩效考核。

2.市教体局每学期将根据省资源平台数据,开展对学校和各任课教师的智慧课堂教学应用专项考核,在全市通报,奖优罚劣,并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3.市教体局每年将举办全市智慧教室教学应用大赛,搭建智慧课堂任课教师交流互动、分享经验的平台,提高智慧课堂教学水平。

 

 

 

市教体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