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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 来源:市教体局 字体:[ ]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为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教育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务求公开实效

(三)推进决策公开。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教育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师生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教育行政部门在决策前要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师生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四)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教育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听取师生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和落实到位。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及时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及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重大部署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推进举措,确保政策落地生根。按照规定做好巡视、巡察、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促进抓落实。

(五)推进管理公开。巩固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开成果,开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涉及师生公众切身利益的教育行政监管信息公开,推行教育民生资金立体式公开,加大教育扶贫、学生资助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便于社会知晓、参与和监督。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报告、评估报告、质量报告和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

(六)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最大限度方便基层学校和师生公众办事。深化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审批。全面梳理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开。深入推进学校办事公开。

(七)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教育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本地本校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教育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客观精准公开政策落实结果,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落实属地责任,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深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系统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公开招生考试、就业创业、教育收费、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群众需要的教育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开。规范性文件要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开。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小学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直观明了公开教育信息。要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利用明白卡、挂图、公告栏、广播、电视等载体,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教育信息。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进互动协同

(十)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根据统一部署,按照“增量先行”原则,稳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发掘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

(十一)及时准确解读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重要文件的学习,着力理解和把握文件出台背景、新精神新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建议。落实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解读主体,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扎实做好本级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积极组建教育政策解读专业队伍,对重要政策进行多种形式解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十二)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师生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教育领域师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师生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教育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教育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改进教育工作。

(十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涉及本地本校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完善教育舆情会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重要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

(十四)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主动加强沟通交流,积极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引导社会舆论。注重统筹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报等全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推动融合传播,集中发力,打组合拳,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强化制度规范。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固化为制度规范,完善信息源头管理、审查审核、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教育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深入推进各级教育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推进高校设立相对集中的师生事务服务中心,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

(十六)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积极稳妥制定和落实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探索开展非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管理工作,逐项列出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信息清单,对清单以外的信息进行集中清理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十七)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推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逐步形成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线上与线下服务一体化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推动教育公共信用信息交流共享,促进“信用安徽”建设。

(十八)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技术保障,努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强门户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发挥网站集群效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门户网站应当及时转载、链接安徽教育网发布的重要教育政策信息,按照要求组织参加安徽教育网集中信息发布、在线访谈等活动。

(十九)加强微博微信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微博微信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导舆论、互动回应、便民服务功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严格规范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规范账号管理,保障信息安全。通过专业机构评价、社会评价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全省教育系统微博微信建设工作评价机制。

五、加强组织推进,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减少职能交叉,明确工作机构,加强平台、经费和人员保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高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

(二十一)加强考核监督。省教育厅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范围,并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参与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评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把政务公开纳入考核监督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