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蒋** 工作单位 北********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30********
电子邮箱 che******** 邮政编码 310********
联系电话 188******** 传真 188********
联系地址 浙********
申请日期 2022-07-13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广德县通宝金鹰高新矿业有限公司向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广德县国土资源局)缴存采矿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19.448万元的有关缴纳记录或者凭证。
所需信息的用途 民事诉讼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2022-07-27 08:49:52
回复内容

蒋晨逸

     你于2022712日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向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广德县通宝金鹰高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通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广德县国土资源局)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19.448万元的有关缴纳记录或者凭证。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现将您申请公开的信息附后提供。

      专此答复。

                                    202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