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汇总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民政局党政办联系(地址:广德市桐汭西路83号,电话:0563-6022450,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广德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突出“三个聚焦”,紧紧围绕重点领域,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认真贯彻并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4条,行政权力类48条,规划计划类2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类2条,重点领域类282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6条;本局2020年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要求各科室责任人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的中心工作,结合广德市民政工作实际,以反映工作动态、突出民生问题的政策法规以及解读为重点,不断总结经验,扩大政府公开信息覆盖面,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将政策法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力求有新意、有特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回复、沟通,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实事,认真履行民政的职能职责,更好的服务群众。
4、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利用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广德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外发布民政工作动态信息。
5、监督保障
我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服务广大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反馈的各类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回复;还按照每月考核通报,每季度开展测评,不定期开展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巡查,并将测评巡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成绩。根据测评反馈结果,针对问题,要求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2020年收到公开申请1件,按要求答复,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全局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由于近年来单位人员调整频繁,现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不够全面,在网站建设上存在短板;
2、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解读等信息公开量上还有提高的空间;
3、内容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加大对从事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