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9号农业农村局四楼,电话:0563—6042338,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4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0条,建议提案办理13条,财政资金8条,应急管理5条,行政权力运行83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1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网站新闻中心公开政府信息3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受理政府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根据《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做好审核登记。2020年我市政府网站共发布了部门动态信息343条,通知公告信息60条。
(四)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我局制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围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单位、科室责任内容。根据每季度第三方专业人员给出的测评结果进行整改培训,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2020年,我局共参加整改会议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37
加88
1
行政强制
减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广德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与公众的期望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2021年,广德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监督管理,细化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明确各单位科室职责分工,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二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公开工作常态化、多元化。多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扩大公众的参与度,应公开,尽公开,切实做好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