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州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各桃州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桃州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极大道西路99号桃州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563—6022351,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桃州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部署以及省市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信息、公共监管领域及经济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目录体系,规范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借助“利用互联网+进社区”打造政务公开进村(社区)的试点运行,着力打造“阳光政务”和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767条。其中,发布各类会议及会议开放信息25条,发布国民经济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公开全镇乡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等信息51条。公开各清单及其动态调整类信息11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30条。公开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相关信息42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5件、政协委员提案协办6件答复内容,公开率100%。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191条。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50条。发布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127条,教育信息10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29条,监督检查信息12条,生态环境信息48条,促进就业信息16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或2条。2019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57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信息7条;互动回应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共4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因同一政府信息可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故分类之和大于主动公开总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去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从申请主体上看,企业0人,公民2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2件,其他方式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结合市公开办下发《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做好审核登记,并及时对市季度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反馈。2019年我镇依托市政府网站共发布了信息623条,网站用户访问量达11207人次。“广德市桃州镇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网民关注量达1359。
(四)平台建设。根据《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本)》,我镇及时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修改整合,确保完善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展公开的覆盖面。
整合社区现有信息化基层设施和应用平台,在充分利旧基础上,实现“四屏”同步服务(手机屏、平板屏、查询屏和显示大屏同步查询办理和自助服务),让线上线下实现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
(五)监督保障。一是及时印发《政务公开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宣传活动方案》,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在政务公开网站建立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录,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大力推动“三个转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8 | 1512952.4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2019年收到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要求答复。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1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镇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广德市桃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与公众的期望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水平有待提高,
2020年,桃州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重点领域,扩大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种类、方式、时限等,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公开,推进群众关切、产业转型升级、政务服务、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层面,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是聚焦社会关注,强化解读回应。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落实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拓宽解读渠道、注重解读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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