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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00:00 来源:国税局 字体:[ ]

广德县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总体概述

(一)认真学习,强化公开保障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全面掌握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国税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推行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高度重视,扎实落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县政府和市国税局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办公室牵头,明确局属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明确具体政府信息录入、审核人员,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工作。同时确定县局办公室1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督办、责任考核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考核,定期通报。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主义、对信息公开工作敷衍塞责的,一律予以查处,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标志着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二)规范标准,强化公开实效

我局为建立与政府信息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结合《2014年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时限、公开监督考核标准等立章规范统一,继续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切实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肃性。二是加强网站栏目管理,对网站栏目的梳理检查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确保更及时快捷地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三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强化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断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尤其注意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推行后,我局要求各部门产生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必须按照公开选项类别进行选择,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发布,明确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的发布程序,减少了主动公开事项的流转环节。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前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经过审核属于可以公开内容的方允许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允许公开。

(三)拓宽渠道,完善公开形式

本着积极、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果,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运用公告、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通过窗口公开、载体公开、媒体公开、网站公开、12366电话公开、民主监督公开、信访公开等多种途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供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一是利用县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加强内外网建设,进一步规范网站栏目设置,对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业务公开、规划计划、财务管理、基建管理等全面依法公开,及时更新纳税人关注的内容和税收法律法规。二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快捷高效的特点,按类别发布相关内容,及时公开最新税收政策,集中做好政务公开权力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按要求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及时做好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活动。三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宣传我局在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方面的新举措,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增进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了解。全年在《中国税务报》发稿2篇,《宣城日报》上发稿10多篇,《今日广德》上发稿60余篇,展示国税优良形象。四是利用办税服务厅进行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厅是我局开展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也是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通过设立电子触摸屏、电脑自动查询系统、信息公开栏、宣传展板、咨询窗口等进行宣传。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业务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五是利用QQ群进行信息公开。通过纳税服务QQ群及时解决纳税人疑问,与纳税人沟通交流,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六是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信息公开。采用人工坐席手段,内容涵盖政策告知、办税指南、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方面,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加大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力度,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六是利用民主监督进行信息公开。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察员实地参观我局办税服务厅,体验办税流程,操作办税服务设施,零距离了解国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运行情况。

(三)突出重点,加强公开力度

以实现行政执法透明化为目标,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突出公开的重点,逐步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1. 推进税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我局于2014年4月份制发公告,向社会公布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现保留行政权力151项(其中:行政审批72项、行政处罚48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4项、其他权力18项)。行政权力共精简1.3%(其中行政审批精简2.7%)一是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总局(87项)、省局(77项)公布的行政事项清单进一步精简,向社会公布宣城市各级国税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74项,共101个小项。二是明确了行政审批层级。对每一行政审批事项具体的审批部门、共同审批部门,结合宣城市国税系统实施的深化征管改革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明确。6月份,根据市政府政务中心要求,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报送资料等均进行了梳理,要求全部审批事项的受理全部经过纳税服务部门,除部分需要上报省局、总局审批事项及出口退税审批事项,其他审批事项自受理直至出件全部在纳税服务部门完成。三是统一了意见反馈渠道。对各地及纳税人执行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宣城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及税务部门内部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载体等向制定机关反馈,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收集问题,积极研究并做好答复工作。四是公布了公告解读稿。对行政审批公告的内容从出台背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政策解读与公告同时报批,同时发布,以便行政相对人便于理解,基层执法人员便于操作。五是对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市县两级国税机关及时对照文件要求,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未发现有违规税收规范性文件。六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对于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也严格按照设定文件要求进行审批。经审核保留72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上级要求,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及“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两项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取消审批后,我局加强相关事项的事后管理,确保税收政策及时落实到纳税人中。

  1. 推进办事公开

一是大力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实施。推行《纳税服务规范》是按照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以“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为目标,从县级层面优化纳税服务,主要是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纳税服务规范》明确了每一类服务事项的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基本规范、升级规范,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文明服务等环节,既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具体指引,也对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作出了基本规定,体现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要求。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实施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狠抓政务服务绩效评价管理,分项改进,提高服务水平。落实省国税局要求,规范办税服务场所名称,统一办税场所外部标识、内部标识和背景墙标识。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明确9 类业务173个服务事项893条服务标准,纳税人报送资料减少39%以上,办税环节减少62%,办税时间户均缩减3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导税值班等管理制度,购置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进一步规范了办税服务厅管理秩序,全年有575户纳税人自助办理纳税申报,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4000多份。二是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局自2014年年初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是通过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行动不断深化,纳税人将享受到更多、更好、更便捷的办税服务。三是加强纳税人学校建设。在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开设“国税课堂”,全市纳税人学校累计培训68次,2万余人次参训。制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家支持制度,遴选9名业务骨干成立咨询专家团队,提高了热线接通率、答复准确率,全年处理涉税疑难问题901条。  

  1. 推进税收“黑名单”网上公开

按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皖国税发〔2014〕147号)和《宣城市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要求,在县局门户网站设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专栏,按照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规定,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对加快税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法治建设,规范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形成良好、诚信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4.推进网络微媒体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微媒体信息传播优势,建立广德税苑QQ群、广德出口企业QQ群、微信群,致力打造征纳双方全方位、全覆盖的交流平台,提供无“微”不至的服务。每周定期推送最新税收政策公告、通知,解析政策变化影响,在线解答各类涉税问题,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的纳税意识。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开服务,促进了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和规范化。微信平台开通以来,受到纳税人的欢迎和好评。在县局网站和办税前台公布了微信号和二维码,要求所有税务干部予以关注和提供优质宣传资源,形成了全员学习和全员参与税收宣传的好氛围,让税收宣传踏“春风”迈入了“微时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广德县信息办的要求,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新旧目录对照填报工作。并派员参加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操作方法,按照县信息办的要求,相继完成了国税信息目录调整、栏目数据迁移、测试等工作。对重要政策进行了解读和公开。

2014年1-12月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借助县局内、外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余条;通过省局网站内外网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0余条,答复12366热线、总局咨询平台、县政府“政民互动”栏目咨询和投诉问题80多个,问题回复率达100%。受理县长热线各类来电3件,按期反馈率、办结率均为100%。全年共上街宣传10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近15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网上申请公开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有公开信息均为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按照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个别月份存在发布信息数量不均的情况;二是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发布的信息与栏目存在不对应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差距,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一)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我局将进一步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国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展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项目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

(二)深化监督考核,加强协调联动。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绩效管理考核,落实监督检查。

(三)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继续严格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个人隐私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公开,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受理,防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简单化、极端化操作。

特此报告。

 

 

广德县国家税务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