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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印发《广德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广民〔2023〕 199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广民〔2023〕 199号
关于印发《广德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3〕161号)、《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民养老函〔2023〕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广德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德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广德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宣城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周探访一次;2024年有效开展探访关爱服务;2025年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对象范围
探访关爱服务对象为居家养老的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服务”的原则,将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列为重点对象。
(二)服务形式
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服务探访责任人每月至少上门探访 2次、电话(视频)询访不少于2次。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支持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同时,村组党员干部分片包干、就近就便就熟,对片区内的服务对象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上门或电话日常探视。建立关爱服务台账,强化养老服务保障。
(三)服务内容
探访关爱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在个人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探访关爱,做到“五了解”“三协助”,切实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帮助化解安全风险等问题。
“五了解”包括:
1.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健康方面情况;
2.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等经济方面情况;
3.了解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是否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4.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安全方面情况;
5.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
“三协助”包括:
1.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请,并视情况给予必要协助;
2.对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提醒其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发生;
3.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的,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资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开展探访关爱服务的主体责任,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建立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清单,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到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同时,对探访责任人(村组党员干部)探访关爱服务情况做好监督检查,每季度形成汇总材料,经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民政局。
(二)加强指导培训。市民政局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经办人员,村(社区)经办人员及探访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让他们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政策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措施,提升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对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使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知晓政策,尤其让独居、空巢、失能等需求度高的老年人应知尽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评价,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主要督查内容包括: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是否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台账是否建立等。发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底数掌握不清晰、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乡镇、街道认真整改。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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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访对象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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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市 乡镇( 街道) 村 (居) |
是否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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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探访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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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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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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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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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残疾 |
□是 □否 |
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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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居、空巢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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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留守 |
□是 □否 |
是否失能 |
□是 □否 |
是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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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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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公民身份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健康状况 |
是否为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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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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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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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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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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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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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电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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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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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每月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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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每月领取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补贴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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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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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情况 |
探访方式 |
□ 电话问候 □ 上门探访 □ 互联网音(视)频探访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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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状况 |
家庭人口 |
□ 无变化 □ 增加 人 □ 减少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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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表达能力 |
□ 无变化 □ 较好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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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能力 |
□ 无变化 □ 较好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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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状况 |
□ 无变化 □ 严重 疾病名称: □ 转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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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状态 |
情绪状态 |
□ 无变化 □ 较好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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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情况 |
燃气安全 |
□ 安全 □ 较安全 □ 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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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暖安全 |
□ 安全 □ 较安全 □ 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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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
□ 安全 □ 较安全 □ 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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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状况 |
个人卫生 |
□ 无变化 □ 较好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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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卫生 |
□ 无变化 □ 较好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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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环境 |
室内环境 |
□ 无变化 □ 较好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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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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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关爱服务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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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人员(签字) |
被探访人(签字) |
信息录入人 (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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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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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情况 |
关爱服务情况: 服务人员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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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服务满意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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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市民政局、乡镇(街道)各存档一份。 |
主办: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德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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