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招标人监管职责,切实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建立“招标人实施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评价招标代理行为”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招标人对照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对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打分,就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进行总体评价。
二、评价时间
招标人根据代理内容对代理行为实行两阶段评价。
第一阶段(项目招标结束后)。针对人员专业素质、文件编制质量、委托合同履行情况、规范服务水平以及其他方面对代理机构在标前、标中代理行为进行打分评价。
第二阶段(项目竣工验收或完成审计后)。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因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不规范、不合理、不严谨等原因,导致项目出现严重漏项、错项、清单错误、变更、招标文件约定不明、合同争议等问题进行打分评价。
三、评价方式
评价根据两阶段实行双百制打分评价,招标人填写《招标人项目评价表》(附件1),满分100分,96-100分为满意,90(含90分)-95分为基本满意,90分以下为不满意,《招标人项目评价表》纸质版盖章反馈至市数据资源局建设工程科或将盖章PDF版通过OA邮箱发送至市数据资源局-建设工程科。
四、评价要求
(一)压实招标主体责任。各招标人要充分发挥自身在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关键作用,积极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不断强化自律意识,确保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得以严格执行,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全面客观开展评价。各招标人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对代理机构行为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推动招标代理提升服务能力。招标人逾期未评价的,视为满意。
(三)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各招标人分阶段完成项目评价后,评价结果将依据《广德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实时扣分,基本满意扣1分,不满意扣3分,扣分影响期为自收到评价结果起12个月。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招标人项目评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人
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项目预算
万元
代理选定日期
打分情况
阶段划分
考评项目
考核内容
满分
得分
第一阶段
人员专业素质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专业能力,业务是否精通;是否积极响应配合甲方工作;是否服从安排、派专人负责等。
20
文件编制质量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时间是否及时;整体逻辑是否合理,数字是否准确,表述是否清楚完整;预算编制是否清楚、完整,符合市场行情等。
委托合同
履行情况
代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权利义务及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按合同规定按时包质完成委托任务等。
规范服务水平
开标活动组织是否严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迟到;评标活动中表格、资料准备是否齐全,后勤保障是否到位;送审资料是否齐全,跟踪项目是否积极等。
其他方面
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是否齐全;协助甲方处理回复异议、投诉是否全面、及时等。
第二阶段
项目实施
完成情况
是否出现严重漏项、错项、清单错误、变更、招标文件约定不明、合同争议等问题。
100
合计得分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招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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