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张** 工作单位 安********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0********
电子邮箱 353********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38******** 传真 056********
联系地址 安********
申请日期 2022-09-17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清溪社区二房村六组(二房村97号)杨明根户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全文
所需信息的用途 诉讼。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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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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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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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类型 信息不存在 回复时间 2022-09-27 09:14:00
回复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NO.〔2022〕2号


张士德:

您于2022年9月17日通过网络申请方式向广德市住建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清溪社区二房村六组(二房村97号)杨明根户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全文”。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规定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房产评估工作不属我局工作职责,我局不产生和保存您所申请的信息,请您向广德市祠山街道(联系电话:0563-6025009)咨询。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此答复。




广德市住建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