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NO.〔2022〕2号
张士德:
您于2022年9月17日通过网络申请方式向广德市住建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清溪社区二房村六组(二房村97号)杨明根户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全文”。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规定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房产评估工作不属我局工作职责,我局不产生和保存您所申请的信息,请您向广德市祠山街道(联系电话:0563-6025009)咨询。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此答复。
广德市住建局
202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