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蔡东梁:
你于2022年9月2日通过邮寄和网络申请方式向市经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请明确贵局有无对广德县杨杆建材厂2015年7月27日的《采矿许可证》以及2016年11月8日《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初核或备案?若进行了初核或备案,请提供相关备案文件以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函复文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规定“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非煤矿山在我市主管部门属应急局,采矿许可证由国土部门发放,项目由应急局进行备案,你所申请的信息可向广德市应急局提出申请(联系人:张元峰,联系电话:15357520127)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此答复。
2022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