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蔡** 工作单位 安********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2********
电子邮箱 151********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51******** 传真 056********
联系地址 安********
申请日期 2022-09-02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请明确贵局有无对广德县杨杆建材厂2015年7月27日的《采矿许可证》以及2016年11月8日《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备案?若进行了备案,请提供相关备案文件以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函复文件。
所需信息的用途 本人代理广德县杨杆建材厂、童国胜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为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经本人学习相关规范性文件得知,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贵局系杨杆建材厂的项目核准的处理机关,为查明该非煤矿山项目有无备案的相关事实,特申请贵局公开上述内容。感谢贵局的依法履职,谢谢。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市经信局
回复类型 信息不存在 回复时间 2022-09-07 11:18:05
回复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蔡东梁:

你于202292日通过邮寄和网络申请方式向市经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请明确贵局有无对广德县杨杆建材厂2015727日的《采矿许可证》以及2016118日《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初核或备案?若进行了初核或备案,请提供相关备案文件以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函复文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规定“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非煤矿山在我市主管部门属应急局,采矿许可证由国土部门发放,项目由应急局进行备案,你所申请的信息可向广德市应急局提出申请(联系人:张元峰,联系电话:15357520127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此答复。

 

                             20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