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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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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统计

  • 收到申请: 179件
  • 已经办理: 179件
  • 尚未办理: 0件
  • 同意公开: 58件
  • 同意部分公开: 11件
  • 信息不存在: 70件
  • 非本部门掌握: 0件
  • 申请信息不明确: 0件
公开单位:市经信局 办公地址:广德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经信委 联系电话:0563-602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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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本单位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https://www.guangde.gov.cn/XxgkContent/showList/588/0/page_1.html,公开时限:按照《条例》规定,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网站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公开范围:依法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未主动公开的,与本人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相关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受理机构 :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广德市经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6022668,传真号码:6022668。

通讯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三楼,邮政编码:242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依申请的具体步骤

(一)提出申请

1.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单位工作人员代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广德”网站,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在线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地址: 
http://www.guangde.gov.cn/nocache/openness/。

本单位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不予办理。但应向申请人说明,并要求其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应告知申请人联系办法。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本单位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

5.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单位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7.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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