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气温日趋上升,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已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教育和管控,强化部门联动,织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保护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防溺水“十个一”要求,突出“三个重点”进行教育,即: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内容。重点时段是上、下午放学,节假日,高、中考以后;重点人群是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重点内容是“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
做好暑期大家访活动。能直接走村入户的,老师要到学生家里进行家访活动;不能直接与家长联系的,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明确家长监护人责任,家长要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和看护。
(二)宣传部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对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三)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熟悉当地水情的作用,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建档,并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在事故易发地段和多发季节认真组织辖区内的水域巡查工作,创造条件安排专人看守。各村(居)委会应采取开放农家书屋、留守儿童之家、电化教育网络等措施,组织一些文体娱乐活动,为青少年活动提供相关场地。村(居)委会要将青少年儿童安全服务、丰富青少年儿童业余文体生活写入村(居)规民约。
(四)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强水库和内河管理,排查危险水域,特别是洪涝灾区水域。各类水库、河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检查维修警示标志,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劝告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
(五)公安部门。进一步完善溺水事故救援工作预案、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预案、调查工作预案,建立溺水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社会稳定。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督促相关企业或镇村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乡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大事要事,视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制。进一步强调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切实担负起监护的义务。要严格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形成全社会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
根据宣城市政府印发的《宣城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办法》,各职能部门要发挥作用,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教育部门要发挥协调、牵头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认真落实教育的责任。根据各职能部门职责和上级要求,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即日起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要限时整改。市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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