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德市推行“证前指导”服务便利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7日
广德市推行“证前指导”服务便利经营主体
准入准营工作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通过各部门提前介入、证前指导,帮助经营主体明确审批办理条件相关事宜,确保经营主体在审批阶段少跑路、少费心,让经营主体开办更便利、更省心。
二、工作内容
“证前指导”服务是指在经营主体办理政务服务(重点是许可、备案)事项申请材料前,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提供业务咨询、提前查看现场等指导服务,对需要准备材料的事项,审批部门要提供材料指导服务;对需要提供布局图、平面图等材料的事项,审批部门要提供审图指导服务,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在经营主体现场布置完毕并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要安排人员提供远程或现场指导服务,为经营主体正式申请办理许可提供参考意见。首批将大型餐饮、食品生产企业,乡村民宿、药店零售企业等重点行业作为切入点开展试点,分类提供证前指导服务。坚持“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具体实施行业范围实行动态调整。
三、工作职责
(一)大型餐饮企业证前指导服务。对企业餐饮规范、行业规范、卫生管控、人员管理、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门口广告设置等方面提供证前指导。对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指导到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二)食品生产企业证前指导服务。对申请人食品生产规范、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提供证前指导,对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指导到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三)乡村民宿经营证前指导服务。对申请人的民宿设计方案,通过村、镇现场踏勘。对场所及周围环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人员管理、餐饮规范、卫生管控等方面提供证前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帮助指导到位。(牵头单位:市民宿办,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各乡镇、街道)
(四)药店零售企业证前指导服务。对申请人经营场所的性质、功能区规划、设施和设备的设置、从业人员学历、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店招店牌设置和营业前消防安全管理提供证前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帮助指导到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流程
(一)信息受理。一是经营者根据实际需求申请,相关牵头职能部门积极主动联合其他部门,提供证前指导服务。二是通过各级网格员排查,及时巡查发现辖区范围内的拟开办大型餐饮、食品生产企业,民宿经营、药品零售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情况,并通报至相应服务牵头部门;三是定期对相关经营主体登记梳理,将证照登记信息通报至提供证前指导的牵头部门。
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皖事通”“皖政通”平台建设,及时予以应用,提升便利化。
成立“证前指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依实际工作需要和具体行业动态调整),增设“证前指导”综合受理服务窗口,地点设在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窗口。
(二)指导跟踪。依托“皖政通”APP或其他方式建立广德市证前指导服务联络机制,业务单位通过信息共享,在3个工作日内现场上门或远程提供勘察和业务指导服务,并督促改进到位。
(三)结果反馈。各职能部门对于申请人后期改进的情况是否符合经营要求,在申请人提出申请10个工作日内向牵头部门进行结果反馈。反馈结果除涉及经营许可审查事项外,不得作为发放经营许可的依据,不影响监管部门依法核发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在获批经营许可后,仍存在违反消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安全、违章搭建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现象,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被依法予以关闭的,相关监管部门应依据相关职责进行处置。
“证前指导”仅作为企业和个人正式申请相关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时予以参考的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影响企业和个人根据自身意愿正式提出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证前指导”服务是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确保全面落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切实提高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有效提升审批效率。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和协调配合,强化业务培训,确保“证前指导”服务与行政审批工作的有效衔接,实现服务机制有序开展、高效运行。
(三)推广试点经验。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做好试点任务的跟踪服务和经验总结。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不断深化试点机制,扩大证前指导服务工作机制试点范围,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证前指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重点行业“证前指导”服务指导提示单、现场指导
登记表
附件1
广德市“证前指导”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蒯浩宁(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戴启发(市市场监管局)
孙延毅(市政府办公室)
成 员:朱有成(市公安局)
解本建(市卫健委)
罗荣春(市住建局)
杨远祥(市文旅局)
闵 慧(市生态环境分局)
张洪武(市城管执法局)
虞 涛(市消防救援大队)
汤祖明(广德经开区管委会)
吴 斐(太极洞管委会)
程先乐(桃州镇)
赖国龙(新杭镇)
张乐华(邱村镇)
张 峰(誓节镇)
郑世媛(柏垫镇)
胡盛权(杨滩镇)
秦 天(四合乡)
许韬慧(卢村乡)
卢鹏飞(东亭乡)
曹征春(桐汭街道)
姚 丹(祠山街道)
古 圆(升平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戴启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严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广德市
重点行业“证前指导”服务指导提示单
:
根据申请(或网格员排查)情况,你单位拟建设的位于广德市 的经营项目 ,经现场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该经营项目符合申办条件。
□该经营项目暂不符合申办条件,需整改意见如下:
1.
2.
3.
现场指导人员: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1.重点行业提前介入服务是监管部门主动提供的一种不具有强制性、无法律拘束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其不属于行政审批正式申办程序范围。
2.无论是否有无整改指导意见,均不对相关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具有行政强制力,不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根据自身意愿正式提出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申请;
3.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仅是根据指导当时情况提出的参考性意见。作出正式行政审批决定以申请人递交的正式申报文件材料和正式申报时现场情况为准。
4.本意见书由负责现场指导单位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本单位留存。
重点行业“证前指导”服务现场指导登记表
(行业: )
指导部门 |
指导时间: |
指导联系人 |
姓名: 手机: |
申请人 |
|
联系人 |
姓名: 手机: |
拟经营地址 |
|
指
导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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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
注:现场指导登记表由负责现场指导单位填写,一式两份,一份送
牵头单位,一份本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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