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税务局:
为顺利推进我市新一轮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成立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智勇 朱立飞
副组长:刘为龙 张育林 甘 涛 朱 健 陈卫华
成 员:朱 赟 李迎春 徐媛媛 欧阳忠禄 隆双雷
刘莲花 程晓梅 柯正敏 高晓欢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长、开发区财政局长
一、工作分工
1.陈智勇、朱立飞:负责指挥调度专班工作,推动解决复杂疑难问题。
2.刘为龙、张育林:负责牵头开展专班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朱健:负责牵头测算收支基数。
4.甘涛、陈卫华、朱赟、李迎春:负责指导协助专班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隆双雷、刘莲花 :负责提供纳税信息数据,配合建立企业名录和收入基数测算工作。
6.徐媛媛、高晓欢:具体负责测算收入基数,并对近三年乡镇(街道、开发区)体制结算数据进行列表分析。
7.欧阳忠禄、程晓梅、柯正敏:负责测算支出基数、建立分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名录。
8.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长、开发区财政局长:及时提供辖区有关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体制调整相关工作。
二、任务安排
(一)2022年2月底前:完成近三年详细纳税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分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名录建立工作;对近三年乡镇(街道、开发区)体制结算数据进行列表分析;完成乡镇(街道)人口、面积、编制数、财政供养人员、空(超)编数、聘用人员、公车等数据搜集准备工作。
(二)2022年3月10日前:根据纳税数据和企业名录编制分乡镇(街道、开发区)三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实现情况表;完成支出基数的测算工作。
(三)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收入基数测算及体制分成比率试算工作;撰写体制草稿。
(四)2022年3月底前:完成体制初稿。
(五)工作专班相关调研、会商、征求意见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
2022年2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