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广德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广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勇国(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韩家清(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黄匡林(市政府办)
郑 重(市民政局)
陈绍国(市委宣传部)
王友文(市委政法委)
黄 晓(市委网信办)
张 军(市法院)
童 铁(市检察院)
刘 宏(市发改委)
刘德旺(市教体局)
叶基红(市科技局)
王卫兵(市公安局)
黎 静(市民政局)
刘沁龙(市司法局)
刘为龙(市财政局)
曹广云(市人社局)
邵宗鹤(市住建局)
康 盛(市交运局)
王少锋(市农业农村局)
谭紫均(市文旅局)
钟华建(市卫健委)
刘恩柱(市应急局)
李 勇(市市场监管局)
王晓爱(市统计局)
程少琴(市妇联会)
翁 飞(市总工会)
卢志龙(团市委)
吕齐亚(市工商联)
刘 俊(市残联)
吴韵笙(市关工委)
市未保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市未保委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市未保委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妇联会、团市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市未保委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市未保委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市未保委可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市未保委全体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市未保委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市未保委主任审批。
三、工作规则
市未保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在市未保委会议召开之前,可由市未保委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市未保委议题和需提交市未保委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市未保委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市未保委。市未保委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开展督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市未保委提出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市未保委会议,认真落实市未保委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市未保委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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