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14日
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市森林城市创建,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为主要目标,充分利用广德市山水自然底色和绿色生态优势,依托森林生态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建成区森林景观体系,优化区域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打造一批自主品牌的生态惠民产业,形成独具本地特色的森林文化体系,努力把广德建设成为“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国家森林城市样板县。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以城市为中心、城乡联动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努力建设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五大体系,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验收。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
1.成立组织。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成立由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日常工作。
2.收集资料。2021年1月至4月,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资料收集及基础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料收集清单要求(见附件1)搜集汇总相关材料,于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及一名负责人名单报送至林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刘海生,13856338863)。
3.编制大纲。2021年4月底前,完成广德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大纲,并报市政府审定。
4.起草文本。2021年4月底至5月中旬,结合全市森林生态建设实际,按照审定的规划大纲编写总体规划文本,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审定后形成送审稿。
5.规划预审。2021年5月中旬至6月,总体规划文本送审稿经省林业局审核后,报国家林草局预审。
6.规划评审。预审通过后,由市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并批准实施。
(二)实施阶段(2021月7月至2023年6月)。
1.宣传发动。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会议,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
2.制定方案。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重点任务、重点工程。
3.建设实施。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确保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编制上报自评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迎接国家林草局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至2030年12月)。根据《广德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国家检查考核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提升,继续大力开展森林生态建设,巩固和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市深入实施造林绿化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是建设“美丽广德”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形象,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积极行动,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合力推进。为有效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各有关部门、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对照各自职责与建设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辟渠道,加大投入。落实以市财政投入为主体、向上争取资金、吸引社会资金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各有关部门、乡镇要树立大局意识,整合财力,将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并积极探索共建、捐建、冠名、认养林木、绿地等形式,广泛吸纳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加快森林城市创建步伐。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平台,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明,充分调动全市人民自觉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市融媒体中心要开设专栏,努力提升宣传效果,扩大活动影响。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查。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资金落实、工程进展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要以月报形式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料收集清单
2.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广德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资料收集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收集单位 |
1 |
(1)广德市十三五规划及十四五规划初步构想或者要求 |
市发改委、住建局 |
2 |
(2)广德市近三年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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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广德市2020年市域人口总数、城区常驻人口数以及少数民族人口 |
市公安局、统计局 |
4 |
(2)人口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区常住人口(无常住人口统计,可提供户籍人口)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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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广德市绿化现状统计材料,绿地清单台账,地块矢量数据,建成区红线范围图 |
市住建局 |
6 |
(2)2020年底的建成区面积、人口、各类城市绿地面积及绿化树种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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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2019年至2021 年在建或者规划建设标准居住小区,公共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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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广德市绿道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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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广德市创建园林城市规划及申报验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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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广德市 2020年至2023年在建或者规划近期建设的主要城市景观绿化类项目规划或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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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7)《广德县城市绿地系统与绿线规划》文本及图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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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城区绿化树种相关材料(乡土树种名录、使用树种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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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9)绿道分布图及包括数量、起止点、长度一览表及绿道网络建设支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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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广德最新交通现状图、规划图 |
市交运局 |
15 |
(2)广德市交通十四五规划相关材料,广德县县道公路网规划(2017-2030年)》、《广德县县城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6-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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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近期交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安排及重要节点改造规划(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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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各级道路名称、起止节点、长度、宜绿化长度、已绿化长度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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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广德市湖长制相关规划材料 |
市水利局 |
19 |
(2)广德市水源地保护规划材料,综合治理保护方案或者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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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广德市水利十四五规划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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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4)近3年规划的水利建设绿化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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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5)市域内的江、河、湖、库等名称、起止节点、水岸长度、宜绿化长度、已绿化长度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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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广德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及图件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4 |
(2)广德市申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材料及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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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3)广德市各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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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4)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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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5)水源地保护规划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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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6)广德市生态环境状况近5年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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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7)近期生态环境类重点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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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美丽乡村相关规划材料及图件 |
市农业农村局 |
31 |
(2)乡村振兴相关规划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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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3)农田林网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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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4)近期农业类重点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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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广德市生态文明类相关文旅材料及图件 |
市文旅局 |
35 |
(2)广德市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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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广德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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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4)广德市旅游“十四五”规划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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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5)森林人家、森林休闲特色观光园、特色镇、特色村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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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6) 近期文旅类重点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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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近20年年均降水量数据 |
市气象局 |
41 |
(1)防火、森林病虫害、自然保护地等森林保护现状、主要问题和发展计划 |
市林业发展中心
市林业发展中心 |
42 |
(2)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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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3)林长制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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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4)林业十三五、十四五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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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5)年度变更数据、二类数据、湿地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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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6)林业产业规划、现状及年度总结相关材料、城市发展绿色生态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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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7)最新市域遥感图、森林资源分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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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8)市域苗圃及苗木生产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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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9)中幼林抚育经营、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储备林等相关计划、年度总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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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0)森林经营规划或作业设计、任务安排、检查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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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11)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相关计划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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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12)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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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1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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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14)森林火灾受害率,包括发生次数、受害面积、伤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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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15)近三年森林资源督查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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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16)大型生态休闲场所分布图(自然保护地),包括名称、位置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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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17)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名单,包括数量、名称、地点、建成时间、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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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18)建有生态标识系统场所名单,包括数量、名称、地点、建成时间、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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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19)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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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20)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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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21)反映城市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示范活动的名录、图片和文字说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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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22)关于森林城市汇报、总结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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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23)省级森林城市规划及验收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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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1)广德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报告及图集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65 |
(2)《广德县空间规划(2017-2030年)》文本及图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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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3)《广德市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或主要构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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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4)《广德市国土空间双评价》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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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5)《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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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6)广德市域总体规划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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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1)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数量、名称、地点、面积、生态修复面积、生态修复率一览表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71 |
(2)近三年矿山修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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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1)广德市文明城市相关森林城市创建材料 |
市委宣传部 |
73 |
(1) 各乡镇2000m2以上公园个数统计(包括名称、位置、规模等),各乡镇省级、市级、市级森林村庄个数统计表 |
各乡镇 |
74 |
(2)已创建森林城镇乡镇的森林城镇规划 |
附件2
广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类别 |
指标名称 |
具体指标要求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组织管理 |
建设备案 |
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
2020年10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
进行备案 批复 |
规划编制 |
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 |
2021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相关成员单位 |
下发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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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活动 |
积极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相关材料 |
|
档案管理 |
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全体成员单位 |
每年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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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网络 |
森林覆盖率 |
年降水量800mm以上的市(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且分布均匀。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相关材料 |
城区绿化覆盖率 |
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住 建局 |
各乡镇 |
|
|
城区树冠覆盖率 |
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住 建局 |
市住 建局 |
|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住 建局 |
各乡镇 |
|
|
城区林荫道路率 |
城区主、次干道中,林荫道路里程比例达60%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住 建局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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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成片森林、湿地 |
建设20公顷以上的成片森林或湿地2处以上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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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绿化 |
乡镇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2000m2以上公园绿地1处以上。 |
2023年7月 |
各乡镇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
村庄绿化 |
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各绿化美化,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 |
2023年7月 |
各乡镇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
道路绿化 |
铁路、乡级以上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5%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交运局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
水岸绿化 |
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5%以上。 |
2023年7月 |
市水利局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
2023年7月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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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健康 |
树种多样性 |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住建局 |
市水利局、交运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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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树种使用率 |
城区、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住建局、各乡镇 |
市林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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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使用 |
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市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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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养护 |
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增加绿地有机覆盖,实现森林、绿地的近自然管护。 |
2023年7月 |
市住建局 |
市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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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质量 提升 |
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相关材料 |
|
动物生境营造 |
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住建局、交运局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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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灾害防控 |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
资源保护 |
有效保护乡村风水林和风景林,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
2023年7月 |
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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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福利 |
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住建局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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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休闲场所服务 |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公里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率达70%以上。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住建局 |
市住建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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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免费开放 |
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
2023年7月 |
市住建局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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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网络 |
城镇建有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 |
2023年7月 |
市住建局、交运局 |
市水利局、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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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业 |
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
2023年7月 |
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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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 |
生态科普教育 |
建立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5处以上。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 |
市住建局、科技局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生态宣传活动 |
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委宣传部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
古树名木 |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
2023年7月 |
市林业发展中心 |
各乡镇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
公众态度 |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
2023年7月 |
市创森办、市委宣传部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 |
需要提供年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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