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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文号:
  • 生成日期:2021-04-2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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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浏览次数:1998

关于印发2021年清明节祭扫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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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清明节祭扫应急处置预案》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清明节祭扫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宣城市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宣殡整治办函〔2021〕1号)文件要求,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避免清明节期间祭扫群众扎堆聚集,实现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做到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两不误,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天庭陵园、市殡仪馆以及各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祭扫公共场所及山林防火安全管理与交通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置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等,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实施与处置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按单位职责履行具体工作事项。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交通维护组。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防止车流、人流聚集,维护公墓沿线正常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消防安全组。负责检查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消防大队、各乡镇)

(四)信息宣传组。负责告知群众实地祭扫须采取电话预约,倡导绿色祭扫,采取网上祭扫,降低实地祭扫人员聚集,同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五)卫生救助组。负责统筹安排祭扫中出现发热病人运送到指定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六)治安维护组。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治安秩序维护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处置工作,保证社会安定稳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

四、应急措施

(一)祭扫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病状时

1.引导人员到检查站复测体温;

2.复测后体温未正常,立即通知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3.迅速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4.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体温异常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做好消杀工作。

(二)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三)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四)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五)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护救援通道畅通。

(六)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1.祭扫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2.发生与祭扫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祭扫工作。

(二)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四)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每天向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附件


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韩家清   市政府

副组长:黄匡林   市政府办

郑  重   市民政局

成  员:段造勇   市民政局

陈泽鑫   市文明办

王卫兵   市公安局

陈希胜   市卫健委

陈传清   市应急管理局

周自标   市林业发展中心

杜冬冬   市消防大队

李方国   桃州镇政府

杨  波   新杭镇政府

王  兆   邱村镇政府

胡建英   誓节镇政府

张丽萍   柏垫镇政府

曾凡勇   杨滩镇政府

史贤伟   东亭乡政府

陈  群   四合乡政府

占正军   卢村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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