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推进真抓实干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督查激励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抓好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多向落实,力争我市在国家和省督查激励工作中获得更大进步,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真抓实干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督查激励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宣政秘〔2020〕47号)要求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办意见,现就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国家和省督查激励项目及责任分工一览表(详见附件),立即认领工作任务,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承办业务科室具体跟进落实的全链条工作体系。
三、强化工作推进,确保争取成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宣城市政府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确保目标当年必须能上榜,争取目标2年内必须有突破,挑战目标3年内必须出结果”的要求,倒排工期,强化推进,力争早日实现争取成效。
四、突出工作督查,明确考核奖惩。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提请市政府相关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办室要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每季度跟踪工作进展,形成专题督查报告。市政府考核办要建立督查激励事项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大正向激励作用。
各责任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用章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办室。
附件:国家和省督查激励项目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宣城市国家和省督查激励项目责任分工分解一览表
(内容按宣城市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确定)
序号 |
项目 |
国家和省督查激励的具体内容 |
激励 对象 |
我市争取 情况分类 |
宣城市 责任单位 |
我市 责任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事项30项,我市可争取事项11项,确保目标5项,争取目标6项 |
||||||
1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 |
优先纳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试点,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局 |
2 |
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 |
中央财政利用督查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财政局 |
财政局 |
3 |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 |
在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一定指标予以奖励,用于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自然资源规划局 |
自然资源规划局 |
4 |
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 |
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电商强县建设中予以倾斜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商务局 |
商务局 |
5 |
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
优先支持培育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优先支持举办重大创新创业活动,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大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鼓励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新引擎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发改委 |
发改委 |
6 |
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 |
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重大质量项目投入、质量技术机构布局建设、中小微企业及“双创”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重点帮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局 |
7 |
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
在安排中央补助及配套基础建设有关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住建局 |
住建局 |
8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卫健委 |
卫健委 |
9 |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 |
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水利局 |
水利局 |
10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
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11 |
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 |
在下一年度国务院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实行“免督查”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发改委 |
发改委 |
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43项,我市可争取事项27项,确保目标24项,争取目标3项 |
||||||
1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 |
优先纳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试点,并在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监管工作中予以支持,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局 |
2 |
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 |
统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省级督查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年度预算中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用于激励市、县(市、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财政局 |
财政局 |
3 |
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投资落实好、投资计划完成率高 |
省级财政每年先行预安排15%的配套资金用于项目启动,预留5%的配套资金实行先建后补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水利局 |
水利局 |
4 |
为省级及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成效突出 |
按照所提供补充耕地指标数的10%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者奖励20%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自然资源规划局 |
自然资源规划局 |
5 |
推动制造强省建设、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
在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中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予以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经信局 |
经信局 |
6 |
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 |
在分配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人社局 |
人社局 |
7 |
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较快、成效明显 |
在安排分配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或政策支持;在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时予以适当倾斜;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10%额度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住建局 |
住建局 |
8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 |
省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给予奖励支持;对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中,没有长期债务或提前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市、县(市、区),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卫健委 |
卫健委 |
9 |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突出成效,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
省财政在分配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有关专项资金时相应予以倾斜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生态环境分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10 |
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实施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
在“三重一创”专项引导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发改委 |
发改委 |
11 |
大力培育发展养老、健康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 |
在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民政局 |
民政局 |
12 |
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彰 |
安排部分省统筹投资,奖励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发改委 |
发改委 |
13 |
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成效显著 |
统筹中央及省级文化文物和旅游等项目资金给予支持 |
县(市、区) |
争取目标 |
文旅局 |
文旅局 |
14 |
促进外贸外资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 |
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中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外贸转型基地申报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对获批基地给予资金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商务局 |
商务局 |
15 |
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成效明显 |
在省级财政相关资金中给予奖励,用于支持当地相关领域发展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商务局 |
商务局 |
16 |
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 |
在质量强市和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各类省级以上质量荣誉申报推荐、重大质量项目投入、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项目立项、质量技术机构布局建设、中小微企业及“双创”企业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局 |
17 |
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目标任务且及时组织验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资金、打造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区、探索创新建管长效机制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
在分配高标准农田年度任务和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18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
在分配年度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人居环境创建示范项目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19 |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 |
在分配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水利局 |
水利局 |
20 |
对推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成效明显 |
利用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等加大对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基金的出资规模,安排一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予以奖励,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发改委 |
发改委 |
21 |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 |
在下一年度兑现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时予以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经信局 |
经信局 |
22 |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效显著 |
安排一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予以奖励,给予再贷款、再贴现、发行金融债倾斜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经信局 |
经信局 |
23 |
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明显 |
在安排中央财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省级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24 |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明显 |
在安排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及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时予以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25 |
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
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技术装备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分配矿山、尾矿库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时给予一定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应急管理局 |
应急管理局 |
26 |
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落实食品安全全程质量追溯机制有力 |
在分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方面予以倾斜,用于支持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豆制品追溯项目建设、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和餐饮质量安全店创建,在分配食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费时予以适当倾斜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局 |
27 |
医疗保险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有力、医保基金监管安全、医疗保障绩效较高、医保扶贫成效显著、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
在医保重大政策改革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
县(市、区) |
确保目标 |
医保局 |
医保局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