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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4743/201902-00042 组配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誓节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索引号: 003254743/201902-00042
组配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誓节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广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9-02-20 00:00 来源: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质量年”工作部署,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标准化生产、风险防控、质量安全追溯和监督管理五大能力,不断提升县域农产品竞争力和美誉度,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宗旨,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推进县域农业标准化生产、绿色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创建、法制化监管,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监测体系,切实保障我县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努力把“广农优品”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知名的公共区域品牌商标。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有效提高,重点主体和主要农产品质量溯源力争全覆盖,形成以“农资超市”为代表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为代表的主体监管、“溯源体系建设”为代表的市场监管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发展。其中:

2018年底,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监测体系,年抽样数不少于14000批次;加强示范引领,打造14家农产品生产示范经营主体并配套建设农残快检室,建立9个废弃农药包装、农膜回收点。

2019年底,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正常运转,农产品质量抽检数不低于去年,全县农药经营点控制在150家左右并建立追溯系统;打造市级以上示范农产品经营主体30家。

2020年底,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总数达60个以上,覆盖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30%以上;县域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各类重点主体溯源体系达到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行动。

  1. 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动,每年联合开展农资市场整顿不少于4次,规范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农业投入品管理模式,在农药信息化监管基础上,逐步完善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生产、经营的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落实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经营购销台账制度。加大巡查抽检力度与频次,保持高压态势,保障消费者权益。(责任单位:县农委、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排名在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加强重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设施蔬果基地和休闲农庄周边等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指标监测,完善建立监测反馈处置机制。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长效评价机制,把好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农委、各乡镇)
  3. 推进农业废弃物、残膜回收利用。明确主体责任,积极建立“市场主体收集”“乡镇定点回收”“专业机构处置”“政府财政扶持”的农业废弃物、残膜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的责任。强化示范引导,力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建成9个废弃农药包装、农膜回收点。积极对外招商引资,引进相关农膜回收再加工企业,提高回收率,变废为宝。(责任单位:县农委、环保局、各乡镇)
  4. 推广科学施肥用药技术。严格落实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以及高节约设备,力争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100%,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持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农兽药及残留超标治理行动,宣传普及合理、安全使用农兽药和水产养殖用药知识,提升科学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县农委、各乡镇)
  5. 加大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分行业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制定年度监督监测计划,督促生产主体严格落实用药采收间隔期制度和执行生产记录制度。建立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根据风险监测和日常巡查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动物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官方兽医产地检疫面达100%。(责任单位:县农委、各乡镇)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行动。

  1. 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围绕水稻、畜禽、茶叶等重点产业,建立健全生产环节标准化生产体系,倡导抱团发展。支持和鼓励各乡镇、农业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标准,并积极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委)
  2.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进果蔬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建设,开展各类育种育苗、田间栽培(养殖)管理、采收等环节的标准化操作示范工作。重点发挥“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省市级示范家庭主体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县农委、各乡镇)
  3. 加快培育安全优质区域品牌。实施以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农业品牌发展战略,重点打造“广农优品”区域公共品牌,研究制定“广农优品”品牌准入办法,对达到条件的经营主体授权使用“广农优品”品牌,通过品牌价值的提升,倒逼经营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把控,统筹实施区域品牌营销计划。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引导各类主体申报认证,并作为申报各级名牌农产品(名牌商标)、示范主体以及享受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的优先条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监管和标识使用管理,将授权使用“广农优品”和获“三品一标”认证的主体纳入发展现代农业奖励扶持办法激励范围,推动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共生共存的母子品牌体系,提升广德农产品优质安全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农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

(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行动。

  1. 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探索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和风险评估体系,扩大例行检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的品种和范围,推行例行检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利用现有的质量检测监管体系,综合分析风险隐患,推动实现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委、各乡镇)
  2. 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方案,加快应急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处置与应对,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县农委、应急办、市场监管局、卫计委、各乡镇)
  3.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开展靶向治理,深入排查并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无检疫合格证出售畜禽及产品、农业面源污染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行为,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范,遏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县农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商务局、公安局、各乡镇)

(四)提升质量追溯能力行动。

  1. 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利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逐步对重点超市(便民超市)、“三品一标”认证主体所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对现有食药农残快检体系进行整合,实现进入市场前和进入市场后双效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委、商务局、粮食局)
  2. 建立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实施质量安全责任制和承诺制。在规模以上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中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落实以质量安全监管员为主、责任明晰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生产数据、用量、方法等信息。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农产品进行包装。(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委)
  3. 推进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经营追溯体系建设为契机,加强重点农资经销店和农业主体信息化建设,力争对农业投入品来源、销售投入去向、使用人等信息实时记录,实现网上监督;对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主体和已授权使用“广农优品”公共品牌的主体所生产销售农产品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责任单位:县农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商务局)

(五)提升监管能力行动。

  1. 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构建由县级农业部门、乡镇农产品监管站、村级协管员组成的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基本实现监管全覆盖。各乡镇政府确保至少有一人专职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各行政村均需设立村级协管员。有关县直部门也要配备相应人员,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定期开展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建联席会商、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涉案产品处置等协作机制,联合开展重大问题调研、重大问题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责任单位:农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2.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构建以乡镇快检为基础,县级部门抽检为辅,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技术保障,定性检测相与定量检测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到2018年底,各乡镇农产品监管站实现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站。采取集中培训、竞赛交流等方式,加快提升乡镇农残快检站检测能力和水平。通过购买检测服务,让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提升检测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农委、各乡镇)
  3. 营造公开透明的社会共治氛围。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等信息,实现监管工作透明公开。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和行业自律,引导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农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等。

(二)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动责任。推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兴乡强镇”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将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加强农业、市监、财政、发改、卫计、公安、环保、粮食、新农办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畜禽屠宰企业和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内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农兽药经营和使用监管。配备必要的追溯装备,推进实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扫码交易,如实采集追溯信息,实现信息远程可查看、网上可追溯。

(四)落实推进社会共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及时曝光有关案件,引导正面监督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引导和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